为了适应建筑市场的变化,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为了加强经营开发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确保经营开发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规避市场风险,提高经营开发工作的整体水平,结合我公司经营开发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树立整体意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发挥经营开发人员的骨干作用,上下结合,优势互补,逐步形成全员共同参与的经营开发大格局。
第二条 经营开发工作的总体战略是:立足于四川,开发湖南、广西、云南、贵州、重庆等区域,以公路、铁路市场为主,开拓地铁、轻轨、市政、水利水电市场,逐步构筑隧道、桥梁、地铁三大专业优势。
第三条 经营开发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建设市场为导向,以承揽到工程为目的,以区域开发为重点,以专业开发为主攻方向,以建立完善的市场开发体系为保证,积极构筑区域优势和专业优势,大力拓展施工领域,不断扩大经营范围。坚持“精揽多揽”原则和“四不揽”方针,采取适合建筑市场的经营开发策略,强化基础工作,提高经营队伍的整体素质,积极抢占市场,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
第二章 经营工作原则
第一条 总体原则
一、注重项目选择,重视承揽质量的原则
二、挖掘潜在市场,发挥专业优势的原则
三、谨慎运作,规范经营,降低经营风险的原则
四、诚信经营,从长计议的原则
第二条 参与投标原则
一、单价低(核算后低于成本价)的项目不投
二、垫资项目不投
三、现金履约保证金过高的项目不投
四、资金不到位或业主信誉不好的项目不投
第三条 合作原则
一、与合作单位联合优势互补的原则
二、与合作单位联合互利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
三、与合作单位联合责权明确的原则
四、与合作单位联合无营销风险的原则
五、与合作单位联合具备潜在市场前景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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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经营人员选择的原则
一、职业道德高,忠于企业的原则
二、能力强,素质高的原则
三、遵守企业制度的原则
四、严肃认真,吃苦耐劳的原则
第三章 经营部职责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招投标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 制定公司经营开发工作规划和经营战略,组织制定公司经营开发工作的政策、规定、办法、制度,并有效实施。
第三条 收集、整理、统计、筛选、工程信息,向局申报投标申请,与工程有关单位建立密切的良好的关系。
第四条 组织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负责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购买和递交。
第五条 收集、整理各地方、各行业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建立各地区市场行情基础档案资料。
第六条 建立人员证件、业绩、荣誉等投标基础资料档案,建立技术方案模块档案,收集、整理、归类、存档招标信息及市场报价资料。
第七条 与局相关对口部门联系、协调,使用管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证件、其他投标资料等工作,办理银行保函、信贷、保证金、公证等商务手续。
第八条 咨询招标文件中的相关问题,澄清投标文件的问题。
第九条 负责公司进入外地施工许可证和各种备案的办理。
第十条 负责就中标项目,向项目部、工程部、计划部进行技术、商务、市场状况、报价水平交底。将已签订总承包合同的相关文件(含承包合同、报价资料、招标图纸、补遗书、澄清承诺函等全套资料)移送计划部。
第十一条 负责经营队伍的建设,组织对经营开发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办事处、各项目部就项目所在地收集经营信息、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执行和落实经营工作每周一次例会制度(每周一下午)。
第十三条 负责本部门内外文件管理,完善部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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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负责经营开发工作的保密工作,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五条 对外统一使用公章、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办事处原有公章交回经营部)。统一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号码等联系方式(办事处如购买文件留经营部的联系方式)。
第四章 办事处职责
第一条 在经营部的总体安排下开展工作,制定所负责区域经营开发工作的规划和安排。
第二条 及时收集、整理、考察、筛选、跟踪所在地区的各类工程信息,及时上报经营部。
第三条 建立、协调所在区域的各级政府、部门、业主的公共关系。及时掌握工程建设的各方面动态。
第四条 为公司经营开发工作提供各方面的便利条件,主动做好服务工作。
第五条 为所处地区在建项目的建设提供服务,协助项目部搞好外部关系。
第六条 参与所在地区的投标,为投标提供各方面的信息资料,侧重做好公关工作。
第七条 协助经营部及时办理保函、保证金、信贷的退还手续,区域内施工许可证和各种备案工作。
第八条 负责经营开发工作的保密工作,完成公司和经营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章 经营部人员守则
第一条 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班的,提前向部长报告,上班期间外出需向部长请示。
第二条 上班时间禁止利用电脑看影视节目、聊天、玩游戏等纯娱乐活动。
第三条 遵守、执行公司制度,参加公司会议和各项活动,个别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经部长许可。
第四条 保持桌面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爱护办公设备。
第五条 所需办公用品由部长统一上报,主管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统一购买。
第六条 利用投标的间隔时间整理投标资料,参加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七条 厉行节俭,避免纸张等办公用品的铺张浪费,降低经营成本。
第八条 加强服务意识,发扬团结协作精神,言谈、服饰得体,体现个人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公司良好形象。
第九条 讲求职业道德,严守企业秘密;严禁丢弃投标资料,严禁向外人透漏投标信息,严禁利用公司资源为其他单位或个人编制标书。
第十条 不得利用个人或公司资源,为其他单位或个人运作工程项目。
第十一条 未经允许,不准私刻印章和改动伪造人员证件、公司业绩等投标资料。
第十二条 所有经营人员电话必须全天侯机,以便随时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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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经营部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 经营部部长的岗位职责
一、全面负责市场开发工作,主管公关、信息、投标报价审核工作。
二、负责制订部门年度及中长期工作计划,制订日常工作计划,审查日常工作完成情况。
三、协助领导,建立健全公关系统,广泛建立信息网络。
四、负责协调与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和纵向沟通,营造积极的内、外部工作环境。
五、制定本部门人员的工作职责、质量职责和工作质量标准,监督职责履行情况。
六、负责具体的任务分工,总体把握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
七、组织标书编制前会审和标后总结工作。组织召开经营开发工作周例会和季度、年度经营会议工作。
八、组织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文件编制工作。组织工地考察和投标文件的审核。
九、组织对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做好评审记录。
十、组织对评标办法的详尽分析,对最终投标报价提供建议。
十一、组织将已中标项目向相关部门进行移交,并做好记录。
十二、负责提出本部门人员的培训计划,配合人事部门落实员工培训计划。
十三、负责本部门内、外部的审核工作。
十三、完成公司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二条 经营部副部长的岗位职责
一、协助领导,建立健全公关系统,广泛建立公关信息网络。
二、收集、整理国家及省市自治区对公路工程投标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并及时通知领导。
三、及时收集、整理工程信息,并提出参与投标资格预审项目建议。
四、负责现场考察,结合项目特点对拟投标项目施工环境、材料单价等收集和整理。
五、负责对投标文件编制的过程控制和审核。
六、负责对评标办法的认真分析,对决策报价提供建议。
七、负责资格预审文件编制的组织审核,参与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
八、协助部长做好本部门员工的培训计划,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培训计划。
九、协助部长制定本部门人员的工作职责、质量职责和工作质量标准,监督职责履行情况。
十、负责配合内、外部审核工作,组织本部门人员对内、外审及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十一、负责本部门人员考勤和绩效初评。负责设备、办公用品的管理以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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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造价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参加现场考察、标前会议、递交投标文件、记录开标结果,
总结分析形成整套资料。
二、对工程所在地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等市场资源做详尽调查,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三、编制投标报价文件及其他相关部分,提出标价定价提案,做好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核工作。
四、负责收集整理开标记录,依据每个项目的评标办法、投标报价等情况进行分析,归纳、总结,找出预测办法。
五、负责收集、整理行业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建立区域市场行情基础档案资料。
六、参与对中标项目进行合同移交工作。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条 方案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负责现场考察、参加标前会议、编制投标技术文件、参加开标会议,总结分析形成整套资料。
二、对所负责工程所在地现场做详尽调查,对照工程设计文件做出现场勘察计划,负责实施,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三、负责所投标项目的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相关部分的编制工作,参加投标方案的评审工作。
四、负责各类型工程投标通用图设计及施工工艺的收集、整理、优化。
五、对所负责的项目,负责其在投标过程中的投标文件的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投标施工方案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六、负责中标项目的合同交底资料方案部分的编制以及有关技术资料的移交工作。
七、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发扬创新精神,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八、参与投标报价的编制。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条 商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负责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
二、负责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编制。
三、负责及时更新提供投标用业绩、人员、财务等基础资料。
四、负责投标信息收集,从网络、报刊等媒体上收集工程信息,及时传递。
五、负责建立更新“资格预审台帐”、“投标项目台帐”、“中标项目台帐”,并呈送有关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六、负责对各类来文的收发、登记、传递、归档。
七、负责资审文件、投标文件及其他投标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八、负责资审和投标文件的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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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办事处管理细则
第一条 办事处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如不在所属区域,要提前向经营部请示,经营部向办公室备案。没有请假擅自离岗的,发现一次,批评处理;累计两次记一般疏漏一次;累计两次以上记重大疏漏一次。
第二条 办事处人员电话要保持全天待机状态,便于及时联络。
第三条 办事处费用报销,在经营部初审,财务部审核,方可到总经理处审核签字。
第四条 禁止利用公司资源,为其他单位或个人运作工程项目。为其他单位或个人运作项目的记大过,报公司行政处罚。
第五条 禁止私刻公司印章、伪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证件和其他投标资料.未经允许私刻公章伪造证件的,记大过,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第六条 严格执行经营报表管理制度
一、办事处新收集的工程信息应在第一时间内按照附表1的格式及时上报经营部,经营部立即组织信息评审,评审结果分为通过或不通过,并及时反馈回办事处,未通过的解释具体原因,如通过,加强项目的跟踪和经营。
二、对于确定为重点经营的大型项目,相关的办事处应按附表2的要求及时汇报所获悉的关于该项目的最新进展情况,以便公司领导决策。
三、办事处每月末(每月30号),汇总整理上报给经营部所属区域的跟踪项目情况(见附表3),并附工作开展综合情况的书面材料汇报。
四、经营报表及汇报材料均以传真方式传送经营部。
第八章 经营工作流程
第一条 经营人员跟踪、收集、整理、筛选、上报工程信息。
第二条 公司领导及经营部筛选工程信息,确定经营项目。
第三条 经营部向局上报申请经营工程项目。
第四条 局审批经营项目。
第五条 经营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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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经营部编制和递交资格预审文件,跟踪信息。
第七条 经营部购买招标文件,熟悉招标文件,对疑问提出澄清申请。
第八条 经营部组织人员现场考察,参加标前会议。
第九条 经营部组织人员编制标书。
第十条 副部长审核商务标和经济标,总工程师终审技术标。
第十一条 部长组织成本分析,计划部协助。
第十二条 公司领导决策报价,计划部协助,报局领导审核。
第十三条 部长最终审核标书,装订、存档。
第十四条 经营部派人递交标书,参加开标会,信息跟踪。
第十五条 合同谈判,签订合同,开工,信息跟踪。
第十六条 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第九章 经营工作奖惩细则
第一条 经营部惩罚细则
一、无故迟到或早退1次,罚款50元。
二、无故旷工1天,罚款100元。
三、一个月内累计无故迟到或早退6次(含6次)以下的,按批评处理。一个月内累计无故迟到或早退6次以上,在罚款的同时,记一般疏漏1次。
四、一个月内累计无故旷工3天(含3天)以下,罚款的同时,记一般疏漏1次。累计无故矿工达3天以上,记重大疏漏1次。
五、上班时间,利用电脑看影视节目、聊天、玩游戏等纯娱乐活动的,一个月内发现5次(含5次)以下,作批评处理,一个月内发现5次以上10次(含10次)以下,记一般疏漏1次,发现10次以上,记重大疏漏1次。
六、下班后不正常开关机的,不爱护办公设备的,一个月内累计发现3次(含3次)以下,作批评处理,3次以上的,记一般疏漏1次。
七、因标书出现失误被废标的,由主管该工作内容的副部长负责,记重大疏漏。
八、丢弃投标资料,记一般疏漏;泄露标价或企业秘密,记大过,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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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未经允许私刻印章或伪造证件、业绩等投标资料的记大过。
第二条 经营开发人员罚款制度
一般疏漏,罚款1000元;重大疏漏,罚款2000元;记大过,罚款5000元。迟到、早退、旷工、一般疏漏的罚款在奖金中扣除,重大疏漏和记大过的罚款在工资中扣除。罚款额度报总经理核定、审批。
第三条 奖励制度
一、中标一个项目一奖励,奖励相关人员合同价格的0.5‰-0.7‰。奖金分配依据经营人员的工作量、工作质量、完成情况、出勤天数等综合情况考核测算,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二、对项目承揽发挥决定性作用或做出突出贡献的非经营开发人员,对承揽项目进行利润考核后酌情奖励,最高每个项目奖励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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