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需方:(以下简称买方)
供方:(以下简称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确保卖货质量,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设备概况及价格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型号 生产
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元) 备 注
1 衬砌台车 12M
吨
单价为工地过磅单价,台车重量不能超过投标每台预估重量
单价大写:XX元/吨。
(单价所包含的内容:卖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货物的研发与设计、设计联络、检测与试验、制造、装卸、运输、保险、安装、调试、申报、审验、专利、技术资料、培训、办公、交通、人员、差旅、文件、税费、其它管理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买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设备性能和技术资料
设备性能必须符合买方提供的隧道衬砌断面图和有关施工技术交底、台车制造技术进行设计与制造,满足XX隧道施工要求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卖方应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
3、技术要求与标准
3.1隧道断面图纸及技术要求等资料由买方技术部门另行提供。衬砌台车为全液压自行式,可纵、横向调整,自动收模、顶模,油缸行程满足施工要求。
设计台车时应考虑隧道加宽段、锚段衬砌的结构技术要求,即在标准断面的基础上考虑配置锚段衬砌台车的调节块模板、杆及其它应加工零部件(正式图纸下发后按技术交底配置)。
3.2、衬砌台车要保证作业过程中,下方行车通过的要求。
并满足通风等设施的合理布置要求,通风管按直径1.5m考虑,保护通风管。
3.3、、衬砌台车拼装完成后,整机液压、电气系统无漏油、漏电现象。电气、液压系统各参数应达到设计要求。选用的液压元件和电器元件必须是投标书中承诺的厂商供应,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管线布局走向合理。液压系统垂直油路和侧向油路既能同步动作,又能单缸调整。
液压系统由电动机、液压泵、手动转换阀、垂直及侧向液压缸、液压锁、油箱及管路等组成,其功能是快捷、方便的完成支收模、即顶模升降和支撑侧模。手动换向阀分别控制模板垂直升降和两侧模的侧向伸缩,当液压缸将模板支撑到位后,再调整支撑丝杠到位,灌注混凝土对模板产生的垂直和侧向载荷主要由液压缸和丝杠承载。根据提供的最大衬砌厚度混凝土侧压力及重力设计液压缸和丝杠的截面面积。
3.4、衬砌台车的刚度、强度应满足施工要求,模板的设计度应符合《铁路砼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10-2005)5.3.4的有关规定,特别关注并严格控制作业中立柱下部的收缩(控制在1mm以内)。保证台车使用的循环次数,并有相关的技术措施确保台车在衬砌3000m后无明显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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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台车必须有足够的安全系数,能可靠地承载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项荷载,保证结构各部形状,尺寸准确。
3.6、衬砌台车加工制作时,必须提供使用产品检验合格报告(要求是国家免检产品)和使用钢材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合格证,台车行走架要求使用圆平板制作;行走轮采用45#钢,并确保质量及施工使用购买的零部件、元器件要提供质量合格证或相关资料并有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有使用材料的发票复印件。台车支架及模板使用钢材应选用优质钢材,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是全新和没有使用过的。
台车支架部分允许误差,内净空宽±16mm,四立柱对角长度
±16mm。
3.7、衬砌台车的单件重量和外型尺寸要满足工地(洞内、外)安装能力和满足公路运输的一般要求。
3.8、衬砌台车模板要保证光滑、平顺、与边墙基础要做的平顺过渡。施工作业时模板应设有足够数量的支撑丝杠。端模要满足施工要求。
3.9、台车设计中心必须考虑预留施工人员工作平台,特别是边墙部分,应有焊接角钢伸出台车边缘不少于50cm。
3.10、衬砌台车模板面板厚度为10mm。
3.11、作业窗口布置应该合理,利于砼捣固等作业,以保证砼外观要求。顶部设有注浆口和附着式振动器。
顶模设三个注浆孔(钢管端部功内丝或套外丝,以利于注浆管紧密联接不漏浆,砼灌注过程应有防漏浆措施,管径与隧道断面图一并进行交底),注浆孔封堵方式应该保证衬砌砼美观。
应有关闭灌注窗口紧密无错台的结构技术措施,灌注窗口及顶部封堵方式应该保证衬砌砼美观。
3.12、台车机械千斤顶(丝杠)按照设计要求,数量不得缺少,杜绝在支架侧向安置。保证在行走中丝杠和丝口吻合,不影响使用。
应设计有防止台车整体上浮、侧移的技术措施,应设计有防止台车面板侧滑的技术措施。
3.13、相邻两幅模板连接应设置定位销(或其他技术措施),防止螺栓松动造成模板错台。
3.14、衬砌台车二次衬砌边墙基础施工至合理位置。底部应设有防漏浆的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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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台车加工尺寸,严格按买方提供的标准图纸进行设计。
3.16、模板是直接衬砌混凝土的工作部件,是由螺栓联为一体的数块定模和侧模组成,定模和侧模采用铰链,侧模可相对顶模绕销轴转动,支模时,顶部液压缸将顶模伸到位,再操纵侧向液压缸,将侧模伸到位,调整顶部、侧部支撑丝杠、完成支模;收模时,按上述相反顺序实施。衬砌台车拼装检查后结构件及模板面应喷涂防锈漆,喷涂前应打磨干净,无焊渣、毛刺、飞边。
外观喷涂颜色要均匀、一致。运输应有防止变形措施。
3.17、衬砌台车应满足隧道加宽值变化要求,满足对锚段加宽尺寸的简捷调整要求,并不侵入台车设计净空。
隧道双线大跨段要有安全质量技术、防止变形保证措施。
3.18、为保证混凝土施工质量,台车顶部均布不少于12个附着式振动器
3.19、整体尺寸误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误差范围
1 轮廓半径 ±2mm
2 模板不平整度 ≤1 mm/2m
3 模板错台 ≤1 mm
4 模板间隙 ≤1 mm
5 模板外轮廓表面纵向直线度 ≤3 mm
6 模板台车前后端纵向轮廓度 ≤3 mm
7 对角线误差 ≤3 mm
8 长度误差 ≤2 mm
9 宽度误差 ≤1 mm
10 轮廓面(弧面)平面误差 ≤2 mm
11 相邻浇筑段表面高低差 ±2mm
3.20、衬砌进行10个循环后,再进行模板台车最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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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包装要求:
提卖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按买方要求定量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识制造批号、产品名称、材质、型号、规格、颜色、数量等,包装物应适应长途运输、装卸要求,符合防潮、防震、防尘要求,因包装、运输不当引起的锈蚀、损伤等由卖方负责。
5、交货地点及运输、装卸费用承担:
5.1交货地点:买方隧道施工工地
5.2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由 卖方 承担。
5.3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按出厂附全产品合格证、装箱单、产品质量证明书及其它相关技术文件和资料。台车液压油由卖方负担购买。
6、付款方式:
6.1买方采取以下方式向卖方支付货款:
(1)签订合同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x万元作为预付款。卖方必须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卖方开具的发票必须和买方开具结算单的数量、金额相符。
(2)卖方将台车运到工地安装调试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x%的货款,在台车正式投入使用 八个循环后无质量问题,买方按合同总价x%向卖方支付货款,余款为质保金。
6.2在本合同下,除了最后的付款外,任何其他的付款都不应理解为是对乙方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的认可,任何付款都不应理解为对缺陷工作或不合格品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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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卖方和买方应以书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如有变更,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 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者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7、交货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 xx日内台车到达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x 日内完成现场组装、调试、性能检测,并满足买方生产要求。除不可抗力的战争、地震、自然灾害等因素外,每推迟一天交货,卖方按设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向买方赔偿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从应付货款中扣除。
8、设备验收及安装调试
8.1合同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后,买方应按照设备清单,在7天内对合同设备的外观和数量等进行初步检验,如有异议,应在5天内通知卖方;对于初步检验未能及时发现的问题,买方应在设备投入运营后10日内通知卖方。买方应备枕木钢轨及人员配合。
8.2卖方负责指导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负责各项检测;验收单(或验收记录)上应注明仍可能存在的缺陷,安装和调试工作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8.3卖方在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规定,若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失,概由卖方负责。
8.4买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规格、质量或有关软件不合规定,可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
8.5卖方在接到买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接受卖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9、培训
9.1卖方应根据用户要求培训买方的受训人员。
9.2买方参加培训的受训人员的培训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9.3更换断面的指导和安装费用由卖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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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质量保证
10.1保证范围
10.1.1卖方应保证其衬砌台车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经检测、试验是完全合格,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并符合买方一切关于台车的技术要求。
10.1.2卖方保证其台车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卖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任何缺陷。
10.1.3卖方保证在指定交货地点现有的自然条件下,合同项下的设备和材料在正常操作情况下不会因卖方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的缺陷、错误或材料选用及制造工艺上的缺陷而产生故障。若由于设备和材料在设计制造工艺上的缺陷(包括潜在缺陷)而导致安全事故,造成所有买方的损失应由卖方赔偿。
10.1.4卖方对由于设计、制造、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
10.1.5卖方还应保证合同项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 、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应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卖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10.2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最终用户接受之日起 个月为准。若部分设备和材料在保证期内需要更换、重新设计、修改或更新,这部分设备和材料的保证期自双方确认的修复完成日起重新计算 个月的质保期。
10.3卖方将认真履行其义务并将时刻为买方的利益而工作。为了达到这些目的,经买方的同意,卖方保证提供具有充分素质和经验的人员并为圆满完成合同规定的货物及服务提供所需的人数。
10.4在质保期内,卖方对所提卖的全部设备提供免费保修。设备应不受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的影响,并且满足合同所述之功能。
10.5在质保期内,卖方应每间隔三个月对设备进行例检和维护,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0.6在质保期内所发现的缺陷买方会尽快通知卖方。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尽快修复、更换设备和材料中有缺陷的部分以至重新设计、制造。卖方承担由此造成买方损失的一切费用。衬砌台车由于卖方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或配件损坏,卖方在质保期内包修包换(质保期为半年),半年之后卖方对台车进行有偿售后服务直到衬砌工程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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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10.8如果任何缺损部分卖方不能在规定的期限或双方商定的合理期限内修补,则买方可在通知卖方后自行修补缺损,其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但不影响合同规定的卖方责任;经卖方认可,买方可对细小缺陷进行修理或调整,但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卖方承担。
10.9卖方所卖的货物必须已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许可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卖方负责。
10.10在潜在缺陷保证期内,对设备和材料因工艺粗糙、设计错误和材料缺陷,但在上述正常保证期届满之前的合理检测中未能发现的潜在缺陷,卖方应对之负完全责任。潜在缺陷保证期是在正常保证期满后的 个月。
10.11保证范围不包括由于买方管理不善,不遵守操作、维修及其他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操作不当和正常磨损所引起的设备损坏。
11、合同变更
11.1买方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通知,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修改/补充包括但不限于下述一项或几项:
(1)合同项下提卖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设计;
(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3)交货地点;
(4)卖方提卖的货物数量及服务。
11.2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通知后十天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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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卖方可以随时向买方提出为改进工程进度、效率和安全性方面的变更建议。
11.4买方在执行合同期间的任何时间内有权对工程作变更、修改。这些变更应被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卖方应履行这些变更并受同样条件约束。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须以正式补充协议形式进行。
12、知识产权
卖方保证买方免予承担因按本合同购买设备而侵犯或被指控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的任何赔偿责任。
13、违约责任
13.1卖方违约责任:
13.1.1卖方不能交货的,买方不向卖方付款。卖方应向买方承担总货款 x %的违约金。
13.1.2卖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型号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如果买方同意利用则双方重新协议按质论价;如果买方不能利用的,卖方应负责包换或包修,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费用,并向买方偿付合同总价款 x % 作为违约金。卖方不能修理或退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13.1.3卖方逾期交货的,应向买方偿付合同总价款 x % 作为违约金。卖方超过交货期7天不交货,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按承担合同总价款 x %违约金。
13.1.4为规范卖方行为,买方一经发现卖方使用假冒伪劣设备或将订单外包生产,买方有权立即停止结算一切费用,卖方应向买方承担合同总价 x %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由此给卖方造成的一切费用及损失。
13.2买方的违约责任
13.2.1买方中途退货,应向卖方承担所退货部分 %的违约金。
13.2.2买方逾期付款的,应承担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承担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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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包括:山体滑坡、雪崩、台风、海浪、洪水、泥石流、海啸、地震、工程停建、缓建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造成双方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15、争议的解决方法
15.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指定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15.2卖、买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争议由买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6、其它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没有另一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6.2对合同条款的任何补充、增添和修改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由双方签字并盖章。补充协议的内容如果与本合同内容不同,以补充协议为准。
16.3本合同一式 份,卖方执 份,买方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名称: 买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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