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通过对各供应商承建项目的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表现及综合检查成绩进行绩效评估与评定,全方位促进XX公司各项目在质量及安全文明管理水平的迅速提升。
2. 适用范围
所有XX公司在建项目,仅针对涉及工程操盘项目。
3. 职责与权限
3.1. 公司工程分管领导
根据本制度对评定结果进行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3.2. 采购部
根据工程管理部制定的制度进行供应商的交底与约谈,并纳入合作协议合同中或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3.3. 成本部
根据工程管理部梳理的奖罚结果,配合项目部完成奖罚的落地。
3.4. 工程管理部
3.4.1. 制定本制度,并根据要求及时修改完善;
3.4.2. 负责本制度的解释,负责本制度的推动与执行。
4. 集团季度检查评定及考核管理原则(公司供应商)
集团对XX公司各项目每季度进行综合评估,以评估报告中各标段综合得分及排名作为评定依据,并在每季度定期召开的公司综合检查季度会议上公示:
4.1. 总包单位(含精装修总包)奖罚条件及额度:
4.1.1. 综合得分为集团排名第 1 名的标段,土建单位按在建面积 2.0元/m2 进行奖励;精装修单位在建面积1.0元/m2 进行奖励;
4.1.2. 综合得分为集团排名第 2 至3 名的标段,土建单位按在建面积 1.5元/m2 进行奖励;精装修单位按0.8 元/m2 进行奖励;
4.1.3. 综合得分为集团排名第4至10名的标段,土建单位按在建面积 0.8元/m2 进行奖励;装修单位按0.5 元/m2 进行奖励;
4.1.4. 综合得分为集团排名倒数15%分数位的标段,土建单位按在建面积1.5元/m2 进行罚款;精装修单位按1.0元/m2 进行罚款;
4.1.5. 综合得分为集团排名倒数 15%~30%分数位的标段,土建单位按在建面积 1.0 元/m2 进行罚款;精装修单位按元0.8/m2 进行罚款;
4.1.6. 在集团评估中出现高风险项,处罚10万元/项;被集团拉闸,罚款20万元/ 次;连续两次在集团综合检查中出现高风险项或被集团拉闸一次,后续取消6个月招标入围资格条件;
4.1.7. 三次进入集团综合检查倒数罚款黑名单(即4.1.4~4.1.5),不得再次继续合作(此项处罚与排名处罚累加计算);
4.1.8. 其他:各总包单位进场后需按照项目部项目策划交底编制相应工程管理策划,并通过XX公司评审,如未通过公司评审,当月停止月度工程款发放,直至策划通过评审后方可发放工程款。
4.2. 集团检查免罚条款:
4.2.1. 季度检查处罚标段的总包单位,可与公司工程管理部签订下季度目标承诺。总包单位满足本标段在下季度集团检查达到签订的目标值,并且满足标段后续季度检查未有不满足合同要求受到处罚的条件下,公司工程管理部签发免罚单,竣工结算时免于处罚。
4.3. 优秀项目奖励
4.3.1. 获得陕西省优质工程奖"长安杯" 的项目奖励10万元/次;
4.3.2. 获得XX市优质工程奖"雁塔杯" 的项目奖励5万元/次;
4.3.3. 获得xx集团创标杆工地奖励5万元/次。
4.4. 各标段监理单位按以上所有奖罚项的 10% 同步奖、罚。
4.5. 分包单位奖罚条件及额度:
4.5.1. 专业分包类别:包含但不限于门窗、保温、涂料、入户门及户内门、木地板、橱柜单位等;
4.5.2. 根据xx集团《工程质量实测实量作业指引》检查标准,涉及到相关专业分包的实测指标,项目或标段实测合格率必须高于95%,如在集团综合检查中未达到该标准,将给予最高2000元/(每不合格点)的违约处罚。实测指标及实测标准详见附件:《工程质量实测实量作业指引》;
4.5.3. 根据xx集团《工程检查评估及考核制度》中关于质量风险维度的检查指标,如在集团综合检查中出现不合格项,将给予最高2000元/(每不合格项)的违约处罚。检查项及检查标准详见附件《质量风险评分表》;
4.5.4. 在集团评估中因涉及到相关专业分包的检查项不合格致使项目或标段出现高风险项,处罚1万元/项,连续两次在集团综合检查中出现高风险项,后续取消6个月招标入围资格条件,如若情节严重,后续不再合作,并计入供应商合作黑名单。
4.6. 奖惩兑现方式
4.6.1. 季度结算,以现金或者正负签证形式进行兑现,具体以项目实际情况,由工程项目部与采购部在签订协议过程中与供应商确认。
5. 评定程序:
由XX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根据本制度统计评定,并联合采购部、成本部、项目部发文并执行。
6. 附则
本制度由xx集团XX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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