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工程混凝土拌和站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xx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促进混凝土拌和站建设和管理工作走向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混凝土拌和站建设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xx)、《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号)和铁道部施工现场管理有关规定,并结合xx工程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xx工程混凝土拌和站建设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xx工程混凝土拌和站建设应当根据工程特点、进度要求和施工环境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标准化建设、规模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第四条 xx铁路公司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xx工程混凝土拌和站建设现场管理。
第二章 混凝土拌和站设计
第五条 混凝土拌和站选址原则
拌和站选址应优先选择在建设项目用地界内。有条件时,宜选择在需要转变功能或闲置的既有铁路用地范围内。需临时用地时,宜与地方待开发建设的项目相结合。
拌和站宜设置在地势较平坦,具有良好施工水源的地带。且应避开易积水和严重不良地质的地点,并远离生态敏感区。
第六条 混凝土拌和站设计原则
(1)拌和站设计应体现节约用地、节省投资、环保节能、永临结合、合理实用的原则,应重视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等工作。
(2)拌和站设计应综合考虑施工生产情况,合理划分拌和作业区、材料计量区、材料堆放区及运输车辆停放区等。生活设施和办公设施应与生产区分离,尽量利用附近城镇房屋和设施。
(3)拌和站的位置和规模应根据运输和工程条件、混凝土最大月施工任务量和高峰强度、拌和物使用时间要求(供应半径不宜大于15km),经技术经济比选确定。
(4)拌和站设计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统筹考虑,根据地形条件提出规划设计方案。用地应根据最大月施工任务量、堆放能力等因素确定。设计生产能力应根据混凝土最大月施工任务量和高峰强度确定,并考虑备用。
(5)拌和站临时用地应按 "因地制宜,综合利用"的原则复垦。
(6)拌和站设置除应符合本办法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三章 混凝土拌和站建设和管理
第七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组织安排、工程特点、地形条件等合理规划拌和站,提出可行的规划方案并绘制拌和站场地平面布置图,经监理单位审查后报筹备组工程管理部审批。规划方案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 拌和站场地设施建设
(1)拌和站应采取围墙封闭式管理,并设置工地试验室;拌和作业区、材料计量区、材料存放区、运输车辆停放区、办公生活区应分区设置并设置明显的区位标志牌。
(2)拌和站应设置场地平面布置图、拌和站组织机构及负责人公示牌、生产工艺流程牌、拌和站管理制度牌、安全生产牌和消防保卫卫生牌;如拌合站设置在梁厂、预制厂等工点时,则按标准化工地和《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有关规定统一设置标识和标志。
(3)拌和站内所有生产场地、道路应采取混凝土硬化处理,硬化后地面承载力满足场内作业要求。搅拌设备安装基础应经过检算确定。
(4)砂石料仓应按待检区和已检区设置,料仓的大小、数量应根据砂石料级配、搅拌站生产能力合理设置,其存储能力需满足最大生产需要,且应满足连续3~5天生产的需求。砂石料仓应设置雨棚防雨遮阳,料仓之间应砌墙体隔开,并采用水泥砂浆抹面;仓内地面应设排水坡,不得积水,仓外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宽度不小于15cm,深度不小于20cm,沟上宜用格栅网覆盖。
(5)搅拌站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其生产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计量装置应达到三仓式自动计量标准,总装机能力满足设计要求;拌和站应配备满足混凝土生产需要的备用发电机。
(6)搅拌机及计量设备需搭设防雨棚,雨棚高度以满足装载机作业为宜。
(7)拌和站内应根据地形条件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场地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底面采用水泥砂浆进行抹面。应将集水池、沉淀池和污水过滤池纳入场区规划,与拌和站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严禁将站内废水直接排放。
第九条 人员设备配置要求
(1)拌和站人员配备需满足拌和站生产和管理需求,主要管理人员(站长、技术负责人、试验员、安全员)应是施工单位本企业职工。其中站长应具有二年及以上拌和站管理工作经验,技术负责人应具备试验工程师任职资格,且具有三年及以上试验工作经验。
(2)拌合站试验员、安全员、电工、电焊工、装载机司机、搅拌车司机、搅拌设备操作人员均应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或持无效证件人员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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