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造价站、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建设与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发布及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17号)要求,我站组织编制了《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相关材料综合价格(2020年)》(以下简称“本材料价格”),现予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材料价格作为工程所在地未发布综合价格信息的计价参考。
二、本材料价格由材料原价、运杂费和运输损耗费组成,分别列出不含增值税综合价格及含增值税综合价格,
三、本材料价格的增值税按“一票制”考虑,即按照货物运输混合销售的货物增值税率。
四、本材料价格根据市场情况不定期调整补充发布。
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相关材料综合价格(2020年)预览及下载见文后。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2020年12月14日
P0202012176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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