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砖砌体结构承重墙厚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 烧结普通砖墙、蒸压砖墙不应小于 240mm。(见图 5.2-1、图 3.5.2-2)
- 烧结多孔砖墙不应小于 190mm。(见图 5.2-3)
- 烧结普通砖墙、蒸压砖墙屋架或梁跨度大于 6m,烧结多孔砖墙屋架或梁跨度大于 8m 时,支承处宜加设壁柱、混凝土垫块或采取其他加强措施。
图3.5.2-1 烧结普通砖墙 图3.5.2-2 蒸压砖墙 图3.5.2-3 烧结多孔砖墙
- 房屋中砌体墙段应有足够的局部尺寸,宜符合表 5.3 的规定。(见图 3.5.3-1
至图 3.5.3-3)
表3.5.3 房屋的局部尺寸限值(m)
部 位 | 7度 | 8度 |
承重窗间墙最小宽度 | 1.0 | 1.2 |
承重外墙尽端至门窗洞边的最小距离 | 1.0 | 1.2 |
非承重外墙尽端至门窗洞边的最小距离 | 1.0 | 1.0 |
内墙阳角至门窗洞边的最小距离 | 1.0 | 1.5 |
无锚固女儿墙(非出入口处)的最大高度 | 0.5 | 0.5 |
注:1. 局部尺寸不足时可采取加构造柱等措施弥补,且最小宽度不宜小于1/4层高和表列数据的80%。
- 出入口上方的女儿墙应有锚固。(见图 5.3-4)
- 在砌体房屋墙体的规定部位,按构造配筋,并按先砌墙后浇灌混凝土柱的施工顺序制成的混凝土柱,通常称为混凝土构造柱,简称构造柱。
图 3.5.3-1 承重墙局部尺寸
图3.5.3-2 非承重墙局部尺寸
图3.5.3-3 内墙阳角至门窗洞边尺寸
图3.5.3-4 出入口上方的女儿墙锚固
- 砖砌体结构构造柱的抗震构造应符合以下要求:
- 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的二层房屋,应在房屋四角、楼梯间四角、隔开间内外墙交接处、山墙与内纵墙交接处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的房屋和 8 度一层房屋,宜在房屋四角和隔开间内外墙交接处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横墙内的构造柱间距不宜大于层高的 2 倍,纵墙内构造柱间距不宜大于 2m。(见图3.5.4-1)
- 构造柱最小截面不宜小于 180mmX240mm,纵向钢筋不宜小于 4Ø12,箍筋直径宜采用Ø6,间距不宜大于 200mm。构造柱上下端箍筋应加密,箍筋间距不宜大于100mm。(见图 5.4-2)
- 构造柱与墙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并应沿墙高每隔 500mm 设 2Ø6 拉结钢筋, 每边伸入墙内不宜小于 1000mm。(见图 5.4-3)
图 3.5.4-1 构造柱设置位置
图 3.5.4-2 构造柱钢筋
图3.5.4-3 拉结钢筋
构造柱与圈梁或楼板连接处,构造柱的纵向钢筋应穿过圈梁和楼板,保证构造柱纵向钢筋上下拉通。(见图 5.4-4)
图3.5.4-4 构造柱纵筋拉通
- 构造柱可不单独设置基础,但应伸入室外地面以下 500mm 或与埋深不小于
500mm 的基础梁相连。(见图 3.5.4-5)
图3.5.4-5 构造柱纵筋锚固
- 砖砌体结构圈梁的抗震构造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所有纵横墙的基础顶部、每层楼、屋盖(墙顶)标高处应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 有檩屋盖山墙还应设置爬山圈梁。(见图 3.5.5-1)
图3.5.5-1 圈梁设置位置
- 圈梁设置位置应符合表 5.5 要求。
表 3.5.5 多层砖砌体房屋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设置要求
墙类 |
烈度 | |
7 度 | 8 度 | |
外墙和内纵墙 | 屋盖处及每层楼盖处 | 屋盖处及每层楼盖处 |
内横墙 |
同上;屋盖处间距不应大于 4.5m;楼盖处间距不应大于 7.2m;构造柱对应部位 | 同上;各层所有横墙,且间距不应大于 4.5m;构造柱对应部位 |
- 圈梁平面应闭合,当遇洞口需切断时应上下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二者高差的 2 倍且不小于 0m。(见图 3.5.5-2)
图 3.5.5-2 圈梁遇洞口断开
- 钢筋混凝土圈梁的截面高度不应小于 120mm,基础圈梁的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80mm,圈梁纵向钢筋不应小于 4Ø12,箍筋间距 7 度不应大于 250mm,8 度不应大于 200mm。
- 钢筋混凝土圈梁兼作过梁时,过梁部分的钢筋应另行增配。(见图 5.5-3)
图3.5.5-3 钢筋混凝土圈梁兼过梁
- 配筋砖圈梁高度不少于三皮砖,中间两皮灰缝内配筋 4Ø6。配筋砖圈梁兼作过梁时,过梁部分的钢筋应参照图 5.4-4。
图3.5.5-4 配筋砖圈梁兼过梁
- 砖砌体结构过梁的抗震构造应符合以下要求:
- 门窗洞口处不应采用无筋砖过梁,过梁支承长度不应小于 240mm。(见图5.6-1)
图 3.5.6-1 过梁支撑长度
- 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且洞口净宽 ln≤1.2m 时可设置钢筋砖过梁;当洞口净宽大于上述规定及 8 度设防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过梁。
- 钢筋混凝土楼、屋盖结构,钢筋混凝土楼板、屋面板伸进纵、横墙内的长度不
应小于 120mm。(见图 3.5.6-2)
图3.5.6-2 楼(屋面)板伸入墙体
- 不应采用墙中悬挑式踏步或踏步竖肋插入墙体的楼梯,不应采用无筋砖砌栏板。(见图 5.7-1 和图 3.5.7-2)
图3.5.7-1 不应采用墙中悬挑式踏步 图3.5.7-2 不应采用无筋砖砌栏板
- 为防止和减轻墙体开裂,在底层窗台下,墙体灰缝内设三道 24 钢筋网片, 伸入两端窗间墙内长度不应小于 500mm。(见图 5.8)
图3.5.8 底层窗台设置钢筋网片
- 楼梯和平台栏板、屋面女儿墙应与主体结构有可靠的连接和锚固,避免地震时倒塌伤人。
- 阳台栏板不应采用无筋砖砌体栏板。
- 后砌非承重隔墙应沿墙高每隔 750mm 配置拉结钢筋与承重墙或柱拉结,每边伸入墙内不应小于 500mm。
3.6 框架结构房屋
- 房屋楼板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厚度应满足第 2.4 条的规定。
- 框架结构的梁抗震构造宜符合下列要求:
- 梁截面宽度不宜小于 200mm;梁截面高宽比不宜大于 4;梁净跨与梁截面高度之比不宜小于 4。(见图 6.2-1)
图3.6.2-1 梁的截面要求
- 框架梁端部箍筋加密构造应符合下表 6.2 要求。(见图 3.6.2-2)
表 3.6.2 梁端箍筋加密区的长度、箍筋的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
设防烈度 |
加密区长度
(mm) |
箍筋最大间距(mm) |
箍筋最小直径
(mm) |
8 度 | 1.5hb 和 500 中的较大值 | 纵筋直径的 8 倍,hb 的 1/4 和 100 中的较小值 | 8 |
7 度 | 纵筋直径的 8 倍,hb 的 1/4 和 150 中的较小值 | 8 |
注:1. hb为梁高;
- 梁端设置的第一个箍筋距框架节点边缘不应大于50mm;
- 截面高度大于800mm的梁,箍筋直径不宜小于8mm;
图 3.6.2-2 梁端箍筋设置示意图
- 框架结构的柱抗震构造宜符合下列要求:
- 柱截面的宽度 b 和高度 h,不宜小于 400mm,圆柱直径 d 不宜小于 450mm; 若柱子尺寸小于规定,应增加柱子纵筋量及减小柱子箍筋间距。(见图 6.3-1)
- 柱截面长边与短边的边长比不宜大于 3。
- 框架柱端部(含节点核心区)箍筋加密区构造应符合下表 6.3 要求。(见图
3.6.3-2)
- 柱的箍筋加密范围,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 柱端,取截面高度(圆柱直径)、柱净高的 1/6 和 500mm 三者的最大值;
- 底层柱的下端不小于柱净高的 1/3;
- 刚性地面上下各 500mm。
- 错层处框架柱的截面高度不应小于 600mm。(见图 6.3-3)
- 框支柱、框架的角柱、因设置填充墙等形成的短柱,柱的箍筋应全长加密。
(见图 3.6.3-4)
表 3.6.3 柱箍筋加密区的箍筋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
抗震等级 | 箍筋最大间距(mm) | 箍筋最小直径(mm) |
8 度 | 柱纵筋直径的 8 倍和 100 中的较小者 | 8 |
7 度 | 柱纵筋直径的 8 倍和 150(柱根 100)中的较小者 | 8 |
注:1. 柱根系指底层柱下端的箍筋加密区范围;
- 柱纵筋直径取柱纵筋的最小直径;
图 3.6.3-1 柱的截面要求 图 3.6.3-2 柱根示意图
图3.6.3-3 错层处的柱截面
图 3.6.3-4 框支柱、短柱示意图
- 现浇框架柱纵筋应插入基础内,插筋下端宜做成直钩放在基础底板钢筋网上。
- 钢筋锚固形式有直线锚固及 90°弯钩锚固两种锚固形式。当锚固区长度满足直线锚固时,应采用直线锚固。
- 钢筋弯钩锚固的形式和技术要求应符合下表 6.6 要求。(见图 3.6.6)
表 3.6.6 钢筋弯钩形式和技术要求
锚固形式 | 技术要求 |
90°弯钩 | 末端 90°弯钩,弯钩内径 4d,弯后直段长度 12d |
135°弯钩 | 末端 135°弯钩,弯钩内径 4d,弯后直段长度 5d |
图3.6.6 弯钩锚固的形式和技术要求
- 钢筋的连接可采用绑扎搭接。受力钢筋的连接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在同一根受力钢筋上宜少设接头。
- 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互相错开。
- 最外层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表 2.6-1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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