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吊运集装箱起重机技术规格书(正面吊技术参数)

2020年12月25日0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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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吊运集装箱起重机技术规格书(正面吊技术参数)

总则
1. 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铁路货场的共**台额定起重量为 45 吨(吊具下)的正面吊运集装箱起重机(简称正面吊)的采购。卖方应按本技术规格书要求向买方提供全新设备和技术服务。其内容是该正面吊的主要基本技术要求和确保主要基本技术要求的有关条款,并非正面吊的所有细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如发现有疑问、不详和矛盾之处,请立即与招标机构联系。
2. 本技术规格书所标明的工艺、设备、材料和所采用的规范标准等只是为了说明该正面吊所能接受的最低标准和期望的基本形式, 而非限制性的。如卖方认为所指定的标准欠妥或不够而提高设计标准,可书面提出建议方案,只要卖方能充分说明其建议方案等于或优于本技术规格书所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则均有可能得到买方的接受, 但并不解除卖方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责任。
3.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应表明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所有要求。如未列出与本技术规格书所规定的规格间的差异(如有差异应经买方确认),则认为卖方提供的正面吊完全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投标人投标文件应满足本招标技术规格书的全部内容,也应满足包括本技术规格书中未提到但涉及到正面吊安全性、结构刚度、稳定性和完整性而明显需要的部分,以及公认的良好工程实践中证明的有效功能等内容。卖方对正面吊所有的功能均应得到优化,使得各机构、结构以及电气系统的规格、性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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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浏览
集装箱正面吊招标文件的厂家资格要求及技术指标文件

投标人应提供正面吊的全部材料和配件,并完成有关的所有工作(即使这些材料、配件和工作在本技术规格书中没有明确提出的)。所有这些均被认为包括在卖方总价中。
4. 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4.1 投标人应按照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供应**台 45 吨适用于集装箱的堆码装卸和搬运的正面吊及其附属件,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4.2 投标人应具有制造本技术规格书规定的正面吊的资格和能力。同时应提交近三年来相应的正面吊的制造、用户使用与返修质量情况的业绩(附可追溯的用户使用评价报告),以及制造厂概况、主要产品、生产规模和能力、厂房设施、加工设备、生产技术力量情况, 拥有资产及近三年的年销售营业额、银行信誉等级等足以说明卖方资格的文件。
4.3 投标人所提供的正面吊及其附属件等部件均应可靠、实用、先进。
4.4 投标人还应配备一流的售后服务保障系统,应在书面说明中提供在正面吊质保期满后技术支持的具体措施、零部件的供应情况等。
5. 供货范围
货物需求一览表

项目名称 数量 使用单位 质保期
 

45 吨正面吊

 

**台

 

***货运中心

验收合格后不少于 2

备注:上述质保期自买卖双方代表共同签署货物最终验收合格
(交钥匙)证书之日起。
它包括以下内容,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卖方将承担全部运输、现场安置、调试、性能复核直至双方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为止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随车备品备件、随车的工具及附件和仪器仪表等。制造期的检验、技术培训和现场服务。
供买方选购的质保期后二年不变价格配件清单。
卖方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各种资料(包括外购件,如发动机、变速箱、变矩器、驱动桥、吊具、转向器、液压主泵、轮胎等,必须有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及满足正面吊使用、维修和特殊环境要求的相应技术文件)。

提供所需的随机备品备件、随机的工具及附件的价格包含在投标总价中,选购的质保期后二年可选配件的价格不计入投标总价,由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列明清单及价格,供招标人选择,招标人选择确定后列入合同总价中。
6. 交货时间和地点
6.1 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货。·
6.2 交货地点:
6.2.1 **货运中心***铁路货场**台
联系人:***,联系电话:**********;
本技术规格书的解释权属于上海铁路局及所属**货运中心。技术规格
1. 使用环境参数

环境参数 指标 备注
*室外环境温度 -25°C~45°C
*最大相对湿度 100% 海洋性气候,有盐雾
地震级别 7 级
作业环境 灰尘污染较严重

2. 标准和规范
2.1 正面吊设计与制造、安装和试验应符合下列规范和标准的最新版本,及修正本或相当的标准和更高的标准,投标车型须具有《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面吊的废气排放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0891-2014《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第三阶段(国Ⅲ)的要求,需提供柴油机型式核准证书等资料。
2.1.1 结构、机构:

中国国家标准GB、欧洲物料搬运工程协会标准FEM、 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ISO、德国工业标准DIN、英国工业标准BS、日本工业标准JIS
2.1.2 电气:
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
2.1.3 油漆:
瑞典工业标准SIS
2.1.4 计量: 国际单位制SI
2.1.5 焊接:
美国焊接学会AWS
制造商采用等于或高于上述标准的其它标准,并向买方提交这些标准的英文文本,经买方认可也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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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技术性能参数
3.1 额定起重量:45 吨;
3.2 载荷中心≥1900 mm;
3.3 整车堆高能力,第一排不低于五个,四层以下达额定起重量, 第五层起重量不低于 30 吨,第二排不低于四个,起重量不低于 30 吨, 第三排不低于三个起重量不低于 15 吨;
3.4 最大起升高度(吊具下)>15100mm;
3.5 起升速度(空载/75%额定载荷)≥400/250mm/s;
3.6 最大行驶速度(空载/满载)>23/20km/h;
3.7 爬坡度(额定载荷下)≥20 ;
3.8 吊具侧移量(左、右)≥±800mm,可微动操纵。3.9 吊具水平回转角度≥-95°~+185°
3.10 最小转弯半径≤8200mm;
3.11 整机自重≤72 吨,并提供轮胎接地压力计算方法和数据。以上参数均为关键技术指标,任何一项指标偏离即判定为废标。4.整机配置和技术性能
★4.1 采用原装进口Volvo、Cummins(品牌,或相当于)涡轮增压器柴油发动机排放符合国家最新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卖方应在投标中提供尾气排放标准和司机耳边噪音数值),具有电子诊断及保护功能。
4.1.1 具有高水温、低机油压力警示保护功能;
4.1.2 发动机用两根风扇皮带并带有自动安全保护装置,当出现油压过低、水温过高的报警信号时发动机可在 5-40 秒内自动停止运行;
4.1.3 空气滤清器:选用旋风式、两级纸质圆筒式滤清器,更换要方便,并在适当位置安装滤清器堵塞指示器;
4.1.4 燃油箱容量应保证连续 24 小时以上工作时间,油箱放油孔应设有磁性塞。
★4.2 原装进口 DANA CLARK 带液力变矩器的动力换档变速箱, 具有前进/倒退电控式防逆变装置。
4.2.1 要求前进、后退同速,前进档和后退档具有三个以上的档位,且具有前进和后退换档保护装置及压力测试点;
4.2.2 变速器变矩器性能参数和变速器速度范围应与发动机输出功率相匹配,并提供匹配计算说明书
4.2.3 当显示油压低于或高于额定工作压力时能自动切断变速器输出动力;
4.2.4 保证散热效果良好。当显示油温过高时能自动切断变速器输出动力;
4.2.5 液力变矩器采用国际著名产品。
★4.3 原装进口 KESSLER(或相当于)重载驱动桥。其静强度应大于桥负荷的 1.4 倍,装有四条轮胎。
4.4 制动系统采用国际名牌产品 KESSLER D102 系列
4.3.1 行车制动器:采用湿式多片离合器式制动器,要求制动平稳、可靠。应采用独立的刹车液压循环系统。当在制动的同时能保证自动切断变速器输出动力。
4.3.2 停车制动器:采用国际名牌产品;在驱动桥输入法兰处安装圆盘式停车制动器,其制动效果应满足额定载荷在 20%的坡度上能够停车。
★4.5 转向系统采用国际名牌产品

4.5.1 采用全液压转向,转向液压油缸采用双向作用式单油缸, 两端活塞杆应安装防护罩。
4.5.2 要求转向操作轻便,可靠性高。
4.5.3 转向盘应为可调整式。
★4.6 液压系统采用原装进口液压泵、液压元件、密封件及液压控制系统。
4.6.1 液压系统应有测试点,测试点的位置应便于维修。液压系统应有超压和超温保护,确保各液压油泵、阀类、液压管路、油封等液压元件不被损坏。
4.6.2 液压系统(含管线)采用国际著名专业生产厂的进口产品。卖方应在投标书中提供主要部件生产厂家明细表。
4.6.3 液压系统应反应灵敏,控制准确,传动平稳,液压管路的布置应整齐、牢固、合理,便于维修。液压主油泵采用柱塞泵,各液压油泵的进出油口应有滤芯,各液压油泵、阀类保用寿命应≥2 年或
≥10000 工作小时。各油缸密封件正常使用寿命应≮5000 小时。
4.6.4 散热效果良好,保证液压油油温≤70℃。
★4.7 可伸缩调节吊具采用国际著名品牌。
4.7.1 吊具钢材、转锁及电气元器件均采用进口产品。
4.7.2 适用于 20’、40’国际标准箱及铁路 35 吨敞顶箱装卸作业。
4.7.2 可左右侧移±800 mm,可旋转范围大于(-95°/+195°)。
4.7.4 具有互锁功能、防脱钩、减摆功能。
4.7.5 吊具的四个角均应设有吊孔,便于作业杂货时安装卸扣, 每吊孔的负载不小于 12,000kg。
4.8.采用电脑数字电气控制系统,远程及近距离双重电源控制。
★4.9 驾驶室
4.9.1 应采用防炫目安全夹层玻璃;
4.9.2 前、后和顶部玻璃处装有清洗器和刮水器,前、后风档玻璃处还应装有除雾装置;刮水器水箱和上水箱应选用不锈钢材料制作;
4.9.3 驾驶室内应装有可手持式话筒,扩音器装在车顶合适位置;
4.9.4 驾驶室内安装空调器,集成加热和通风系统,手动温度调节,具备制冷、制热功能,保证驾驶室内温度 15℃―25℃;
4.9.5 司机座椅乘座舒适,为可调整的全悬浮式座椅,配有安全带、座椅传感器(OPS 功能);
4.9.6 驾驶室门在全开位置时应设有安全插座。驾驶室两侧装有倒车反光镜。;
4.9.7 应具有顶棚安全保护装置,能抗一般的冲击和扭曲,投标时应说明顶棚能承受的设计冲击载荷。
4.9.8 合理设置载荷曲线标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载荷曲线图。
4.9.9 仪表和各种指示器:驾驶室内应装有监控机械运转和操作的全套仪表、警告指示灯和讯响警报器。各仪表和各种指示器都应有中文标识。
4.9.9.1 仪表(至少但不限于以下所列仪表) 水温表
计时表
机油压力表(指示灯) 燃油表
变速箱油压表变速箱油温表液压油油温表
制动压力表或指示灯电流表或指示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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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2 指示器、报警器、警告灯(所有指示灯应采用发光二接管,至少但不限于以下所列仪表)
空气滤清器阻塞指示器制动压力低报警器
负荷重量称重器
发动机油压低警告灯发动机水温警告灯 变速箱油压低警告灯变速箱油温警告灯
驻车制动未联结警报器驻车制动未解除警报超载报警器
★4.10 安全装置
4.10.1 设机械与电子双重防倾翻保护机构,过载时应具有声光报警功能,同时保证臂架只能缩回;
4.10.2 设行驶保护系统,即空载、带载保护;
4.10.3 设数据补偿功能保护系统;
4.10.4 设自动灭火系统和常规灭火器,常规灭火器应固定并方便取用;
4.109.5 配置作业警示灯具,倒车时应声光报警,同时声音可调。
4.10.6 油箱钢板厚度≥8mm;
4.10.7 油缸均配备速度限制器式安全阀;起升油缸安装液压锁, 当丫丫油管爆裂或脱开,油缸将锁死,臂架的俯仰动作将停止,保证作业安全。
4.10.8 电控摇杆具备防碰功能;
4.10.9 若系统压力消失,手刹具备安全保障;
4.10.10 发动机及变速箱根据故障情况不同分别装有自动停车及报警装置。
4.10.11 设置倒车声光报警,声音明确,同时灯光旋转闪烁。
4.10.12 设系统监控及诊断系统:起吊重量、俯仰角度、起升高度、系统压力、发动机状态、油位以及故障信息等数据在高清晰监控器清晰地显示。
4.10.13 吊具保护装置
4.10.13.1 吊具回转采用双液压马达双制动方式
4.10.13.2 吊具伸缩油管和电缆的支承装置应具有较强的抗冲击及拉伸能力,保证工作可靠。
4.10.13.3 吊具应有倾斜及锁止功能,倾斜角度>±4°。
4.10.13.4 设电子和机械连锁装置,转锁动作具有互锁功能;
4.10.13.5 吊具的伸缩、开闭锁动作应灵活、可靠,当任何一个转锁不在“全锁”或“全开”位置的情况下,正面吊不能进行其它动作;应有开、闭锁和着床指示灯,旋锁工作有警示,应设有电气和机械的联锁装置,当开、闭锁和着床某一只接近限位短路常通时应有安全保护装置并进行显示,使其不能进行升降操作,只有通过操作强制按钮才能作业。
4.10.13.6 锁销具有机械式防脱钩保护装置。
4.11 电气系统
4.11.1 工作电压选用 24v。设有二个总电源开关,在电瓶箱处有一个,驾驶室内设有另一个安全可靠的总电源切断开关。蓄电池有较大的容量。且主电源线处要有漏电保护和过载保护,具备能有效防止因电气短路引起的各种事故发生的安全保护功能。所有工作照明灯及信号指示灯(转向灯、示宽灯、刹车灯、仪表灯、开闭锁与着床灯) 均采用亮度高的LED 光源;
4.11.2 车辆前部及后部分别安装照明灯,并保证工作区域内照度不小于 50Lux;
4.11.3 车辆前部两侧及后部两侧分别安装视宽灯各 1 件和转向指示灯各 1 件;
4.11.4 车辆后部两侧分别安装制动指示灯 l 件;
4.11.5 吊具上安装照明灯, 并保证工作区域内照度不小于80Lux;
4.11.6 配置有工作警示灯(黄色);
★4.11.7 配置有中文倒车语音提示报警器,其音量为 90 一1OOdB;配置有视频语音自动测距倒车影像安全提示系统。测距距离不小于 5 米;
4.11.8 电线布置合理、捆扎牢固,接线端应有线号.线与金属接触部位装有耐磨电线保护套,全车电缆应采用具有阻燃功能的耐油电缆;
4.12 集装箱偏载检测称重系统
在吊具上应装有集装箱称重、超偏载检测系统,具有称重、限制超载、偏载功能。载荷量可在驾驶室显示,并能可靠传输和系统自动记录功能,并有如下警告和联锁功能:
4.12.1 整机准确度等级满足中国国家标准JJG 539-1997(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准确度等级OIMLⅢ,首次检测合格使用证明文件由厂家取得并提供;
★4.12.2 当吊具下的载荷≥30480kg、35000kg 时,司机室内指示灯显示,音响警报器以明显不同的两种声音报警;
★4.12.3 当吊具下载荷>45000kg 时,司机室内指示灯显示,音响警报器报警,同时切断起升机构的“起升”回路,但能下降;
★4.12.4 能测量并输出集装箱X 轴(长度方向),Y 轴(宽度方向) 的轴向偏心位置。X、Y 轴偏心位置大于±50mm 时报警;
4.12.5 提供远程实时监控和数据传输功能,能够在手机和远程计算机查看相关数据,至少 10000 条记录的大容量存储以及USB 接口数据导出功能;
★4.12.6 合同设备必须获得国家质监局商业秤检定证书,合同设备自验收之日起,保修二年;
4.12.7 卖方应提交称重系统方案的详细细节(包括需要安装在起重机上的硬件和软件列表)。
4.13 设集中润滑系统所有润滑点安装在便于润滑的位置,润滑周期的铭牌装在车身的适当位置。
★4.14 轮胎:进口产品,型号 18.00-25,40 层无内胎(保修期按轮胎厂家质保)。
4.15 其它未明配置均为标准配置。
4.16 以上表明为原装进口的配件必须提供合格证、说明书、零部件目录、报关手续等文件。
★4.17 投标设备机型必须提供国家型式试验报告和型式试验合格证。
5. 图纸和技术资料
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提供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不被考虑。这些文件至少应包括:
5.1 图纸
5.1.1 正面吊总体布置图
5.1.2 发动机总图
5.1.3 车架结构图
5.1.4 吊具结构图

5.1.5 驱动桥结构图
5.1.6 转向桥结构图
5.1.7 液压、液力系统原理图和元件布置图
5.1.8 电气系统原理图和布置图
5.1.9 制动系统原理图和元件布置图
5.1.10 仪表和指示器布置图(附彩色照片)
5.1.11 载荷曲线图
5.1.12 发动机功率,输出扭矩和燃油消耗曲线图
5.1.13 变矩器、变速箱基本特性曲线图表
5.2 技术资料
5.2.1 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过程中采用的标准和规范;
5.2.2 填写买方提供的各种表格;
5.2.3 提供具有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名称和说明;
5.2.4 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配件目录图册各一份;
5.2.5 对上述文件投标人应提供中文本。
卖方应提供所投车型的产品样本及详细技术规格书,包括主要总成件(发动机、变速箱、驱动桥,转向桥、吊具、起重臂、液压系统、电器系统)的厂家、型号、技术参数。
6. 最终资料和图纸
设备交货前一个月,卖方至少应免费提供与设备相符合的下列资料:
6.1 操作手册、保养手册、维修手册和配件目录图册各二套(中文)。
6.2 正面吊总体布置图
6.3 发动机总图
6.4 车架结构图
6.5 吊具结构图
6.6 驱动桥结构图
6.7 转向桥结构图
6.8 液压、液力系统原理图、布置图(彩色)
6.9 制动系统原理图、布置图(彩色)

6.10 仪表及指示器布置图
6.1l 上述图纸可单独提供,也可以包含在维修手册中。
7. 备品与备件
7.1 卖方应每台提供随机工具一套。
7.2 卖方应提供标准的免费随机保养件和备件及工具清单
7.3 卖方应提供保修期后二年内易损易耗备件的清单和报价
7.4 上述条款中 7.1、7.2 项内容应含在整机报价内。7.3 项备品备件的报价应与整机报价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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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装调试及取证
供货商负责投标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同时负责特种设备首检并取得使用合格证。
四、质量保证期
★1.设备整机的质保期为≥2 年(轮胎除外)。自验收完毕、投入使用之日开始计算。在保质期内,投标人应该无偿提供设备维护和更换损伤的零部件。
⑴主要部件和主体结构出现故障维修,整机质保期自修理完成、恢复使用之日开始重新计算。
⑵外购设备或部件必须注明质保期且保证质保期不小于 2 年,如
果其本身质保期大于 2 年的,按其自身质保期执行。
⑶其他部件出现故障维修,该部件质保期自修理完成,恢复使用之日开始重新计算(2 年)。
⑷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设备缺陷、故障等质量问题,招标人应尽快通知投标人,接通知后应在 30 分钟内响应,2 小时内到达现场, 并在 48 小时内处理完毕。
⑸发动机延保。按照发动机延保协议,投标人应为发动机提供延长质保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用文字形式予以明确。
★2.投标人在质保期内每月必须派服务工程师至少进行一次巡检。
3.设备存在设计缺陷,投标人须免费设计改造、完善性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4.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经维修调试后仍达不到设备质量要求,产品须退换;如果在质保期内超过三次出现相同的故障,买方有权自由选择退货或换货,同时卖方应赔偿由此引起的停产损失。
六、售后服务
1. 投标人必须在项目所在相应区域(至少覆盖至地级市)须有固定地址并注册的分公司或有常驻服务机构,负责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
质保期满后当设备出现故障,投标人接到用户通知后,2 小时内给用户做出响应,48 小时内必须保证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2. 在设备使用前,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免费培训。
⑴投标人应该提供用于培训的详细资料,培训范围包括操作以及机械、电气、软件、操作、维修等方面。
⑵在安装、调试期间,投标人应对招标人的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全面的操作、保养、维修等方面的免费技术培训。
3. 在质量保证期到期之前,投标人应派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性能符合完好使用标准。
4. 在设备寿命期内,投标人应提供技术支持,并负责对设备的软件免费升级。
5. 投标人应配备数量充足、价格优惠的备品备件,保证售后服务的质量。
6. 投标人应提供设备装配总图及附属设备、仪器仪表、专用工具等清单(含设备构成的详细信息,如零部件名称、型号、品牌、生产商等)。
★7.由于生产需要,使用人可以将中标设备在上海铁路局范围内调拨使用,投标人须承诺设备调拨至任何地点,售后服务范围、条件和标准不变。
以上条件投标方必须逐条应答,详细说明各项技术指标,否则视为不满足。含“★”项均为关键条款,任何一项偏离即判定为废标, 其余条款累计超过 5 项偏离,即判定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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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人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0年12月25日08:12:01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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