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制度
一、员工差旅费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而必须到其常驻地以外的地方出差而发生的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及住宿费等费用,包括途中差旅费和非途中差旅费。
二、员工从境内到境外及港、澳、台出差、学习、研讨、培训、考察的,其差旅费报销按公司财务现行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员工趁出差之便,事先经单位负责人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的,其探亲车船费支出按探亲标准计发;若是绕道而行,出差路途补贴及车船费补助按出差到达地点与出发地点之间最短距离计算发放,员工不再报销车船费。
四、员工出差前应填报《员工出差申请、差旅费报销单》,履行审批手续后方能出差。特殊情况下可先以电话或其他方式请示,在审批表上做好电话记录,事后完善审批手续。
五、除公司领导外的人员出差一般不得乘坐飞机。若因急事须乘坐飞机的,必须由本人填写“因公乘坐飞机申请表”报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能乘坐飞机,员工出差返回单位报销机票时,需附“因公乘坐飞机申请表”。
六、员工出差结束后,应据实认真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差旅费报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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