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物资申请计划管理制度
1、 工程部负责提供经签字确认的各项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各种工程物资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质量要求及工程需用物资总计划。
2、 计划部负责对工程部提供的物资总计划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3、 计划部每个月应根据施工计划提供当月所需要的各部位物资明细计划,并签字确认。
4、 物资部核实计划部提供的所需物资品种、质量要求及数量,并按要求编制当月工程物资采购供应计划,物资部编制的物资采购计划后应附上计划部提供的工程物资计划。
5、 物资部将当月物资采购计划按物资分类装订成册,报物资主管审核并签字确认,经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再报项目经理签字。
6、 经各级主管签字确认后,物资部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及现场实际使用情况安排具体的物资采购供应工作。
7、 经领导签字后的物资采购计划,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改动或变更,如因施工需要变更的物资采购申请计划必须作出变更说明或者物资采购申请变更计划,报领导批准后才能生效。
8、 砂子合同中如果计量方式为过磅,必须明确约定基础含水率百分比,如果收料过程中含水率超出应有相予以扣除。减水剂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其在胶凝材料的掺量,如果实际施工中超出掺量应依据基础掺量重新折算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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