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项目钻孔灌注桩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标准文本下载

2021年3月12日08: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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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孔灌注桩工程施工劳务协作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xxx客运专线项目经理部

乙方:xx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xxx客运专线项目经理部部分钻孔灌注桩工程项目劳务分包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钻孔灌注桩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word版下载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xx客运专线x标段钻孔桩工程

1.2 工程地点: x

1.3 分包范围:xx客运专线项目经理部部分钻孔灌注桩,具体范围根据甲方现场安排、调整确定。

1.4 质量标准

质量符合国家、铁道部现行规范及铁路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乙方必须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质量控制计划,所承担本合同内的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满足全线创优规划。

1.5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书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就本合同项目乙方出具的承诺书、本合同、本合同附件、甲方关于本工程的管理和质量控制文件。

1.6 现场代表

1.6.1 甲方驻工地代表:xx

1.6.2 乙方驻工地代表(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xx

第二条 劳务承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2.1 工作对象: xx段范围内部分钻孔灌注桩工程

2.2 劳务内容:

2.2.1 人员、机械设备(施工所有机械设备)进出场费;

2.2.2 原地面场地的清理平整及沟渠、水塘的填平处理、施工放线定位的配合工作、制作安放拆除护筒、钻机就位调试、泥浆池开挖(开挖土方堆码成型)、泥浆材料购买、泥浆制备、泥浆循环系统安装。

2.2.3 钻孔、成孔、清孔、换浆、排浆。

2.2.4 吊装、安放钢筋笼就位,自备所需机械设备。

2.2.5 导管的密封试验、安拆导管及漏斗、灌注水下混凝土、泥浆池回填处理。

2.2.6 钢筋、砼及成孔过程涉及到的现场试验及桩体检测的配合工作。

2.2.7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合同文件规定的设计图纸未明确但要达到规范要求的及完成该工程所有的明示或暗示的辅助工作内容(含统一服装、统一安全帽等费用)。

2.2.8 自备施工所需水、电源和燃油。

2.2.9 完工后现场场地清理直至通过监理和甲方的验收。

2.2.10 如泥浆需外弃,乙方需将泥浆泵入甲方泥浆运输车中由甲方负责外运。

2.2.11 管段范围内及相邻区域,因乙方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及扰民民扰处理。

2.2.12 主线便道至孔口的道路修整,以及灌注砼时孔口的措施处理。

第三条 劳务承包单价

3.1 合同承包单价(旋挖钻机成孔):

桩径1.00米的桩基单价为xx元/米

桩径1.25米的桩基单价为xx元/米

桩径1.50米的桩基单价为xx元/米

工程量均为暂定,具体见后附《桩基施工劳务费用单价一览表》。

3.2单价内容:

3.2.1 上述单价包含了除甲方提供的混凝土(约定限额数量)、混凝土运输、钢筋笼(施工图设计数量)和检测钢管(施工图设计数量,如设计有)以外的工程所需其他一切费用,以及第二条2.2款所述的全部内容及发生的费用。

3.2.2 该单价已包含税金、各类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及钻孔时地质变化的风险费。本合同以下条款中提及的乙方应履行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并与之相关的费用也含在上述承包单价中。

3.2.3 工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内容及超出设计图纸和变更增加的数量,若未得到甲方确认,则所发生的费用都视为已包括在合同包干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3.2.4 《桩基施工劳务费用单价一览表》所列的工程数量仅为暂定数量,实际施工任务并不受此数量限制,若因施工方案或工期要求等方面的改变,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关于施工任务的调整。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认可的乙方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为准。

第四条 劳务承包方式

4.1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承包方式,乙方在甲方指导下承担上述所有单项工序作业等工作内容的施工,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单价一律不作调整。

4.2 劳务人员

乙方向甲方提供满足本合同要求的作业人员,并承担全部作业人员的社保、劳保、伤害保险费用、法定税金和进出场费用 (人员详见附件一《劳务人员明细表》)。乙方须保证《劳务人员明细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否则应承担因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后果。

4.3 机械设备

为满足工程需要,乙方必须上足机械设备,并承担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所需的动力燃料费用、维修费用、法定税金及进出场费用以及设备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全部费用(详见附件二《机械设备明细表》)。

第五条 合同工期

5.1 计划进场时间:20xx x x

5.2 暂定竣工时间:20xx xx x

5.3 以上为整个合同段的总工期,具体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量的多少和业主要求进行调整,以现场实际通知为准。

第六条 劳务作业量的计量及劳务费用的支付结算

6.1 劳务作业量--桩长的计量按设计承台底(即桩顶)至设计桩底的长度计算(多钻或空钻部分不予计量)。

6.2 本合同不支付预付款,每月25日之前,甲方对乙方所完成的合格产品进行验工计价,验工计价表的审核和审批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6.3 工程进度款:按照甲方批复的验工计价款的90%,扣除甲方代乙方支付的工人工资、材料费、电费等各种费用后甲方将剩余款拨付给乙方。

6.4 完工结算:劳务作业全部完工并由甲方、监理及业主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预留乙方累计计价款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

6.5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与动用:乙方的工作内容在甲方与业主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待业主返还甲方质保金后,甲方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若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修,质保期延长,保证金仍由甲方保留。如乙方拒绝返修或自身无能力修复时,甲方可另行选派其他队伍进行缺陷修复,并有权将质保金用于支付返修费,质保金不足支付返修费时,由乙方补足。

6.6 若业主(或建设单位)不能及时拨付工程款时,甲方对乙方的拨款亦相应顺延或按相应比例递减。在业主拨款未到位前,乙方对甲方享有的工程款债权视为未到期债权,甲方有权在业主付款到位后方予以支付乙方。

6.7 本合同完工后依据合同单价和经甲方验收合格认可的工程数量进行竣工结算,对于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一律不予结算。

6.8 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结算单位,月计价与最终决算有冲突的,以最终决算为准。

6.9 乙方应出具税务发票或按甲方财务部门要求处理和完善财务账目,在乙方未提供税票或未按甲方要求作财务支付凭证前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七条 材料、机械设备供应管理

7.1 材料供应管理

7.1.1 所有主要材料:混凝土、钢筋笼(含检测钢管,如设计有)由甲方按照设计数量在协议规定的损耗率范围内负责限量供应。材料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将材料运出场地。为便于控制和考核,乙方(或授权专人)凭甲方现场施工负责人签认的材料票据办理领料手续,以此作为考核材料节超的依据。

7.1.2 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材料领用的规定,对领用的材料要与甲方共同清点,并履行书面领取手续。

7.1.3 除甲方供应材料清单中的材料外,其他一切施工所需合格材料,均由乙方自行负责采购,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

7.1.4 材料控制:乙方应严格按照质量要求和合同约定控制用量。对于超过甲供限量部分按甲方供应材料清单中的单价,由乙方承担工料费用。桩头砼的浇筑必须控制在0.5-1.0米之间,钻孔桩的扩孔系数及砼施工损耗累计不得超过5%,超出部分甲方将按甲供材料清单中的单价在验工计价时据实扣除。

7.1.5 施工用电:乙方自行配备施工所需电源,包括使用燃油,以确保施工的连续性,费用已包含在劳务单价中。如需使用甲方动力电,乙方负责变压器至施工地点的电力线路和电表的安装,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的电量乘以x元/度收取电费。

7.1.6 施工用水:由乙方自己解决,费用已包含在单价中。

7.2 机械设备的供应管理

7.2.1 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进场,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使用和维护,并承担该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的各类风险及费用。

7.2.2 施工期间需用甲方机械配合时,按照甲方相关部门核定的机械台班单价,计算费用后在乙方工程计价款中扣除。

第八条 工程质量管理

8.1 甲方根据国家、铁道部相关质量验收和评定标准及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验收规范、施工图纸及业主、监理、甲方指令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若图纸、指令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乙方应在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最高者作为施工依据。

8.2 所有工程每一道工序都必须经过甲方专职质检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下道工序的施工。如乙方未按规定通知甲方检查,自主施工,自行隐蔽,甲方对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量不予计量,并且所发生的重检及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造成窝工、停工的,工期不予顺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3 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每根桩的工程质量标准须达到优良(I类桩)等级。若经业主验交,因乙方原因,质量未达到优良标准的,乙方同意按每根壹万元(¥10000元)支付违约金,此违约金甲方在计量支付时直接扣除。

第九条 安全生产管理

9.1 甲方对乙方承建的工程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和上级单位的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或因管理不善而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损失由乙方自负。

9.2 乙方应充分考虑完成所承担工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对人员、机械、已完工作及其它方面的影响,施工中必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进行必要的投保。如乙方不采取有关措施,一旦出现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9.3 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并承担全部作业人员所需的劳动保护、安全防护用品等费用。

9.4 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及发生其它一切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十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0.1 甲方权利和义务

10.1.1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各项施工计划,物资使用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工计价等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1.2 负责工程技术交底、测量定位、劳务作业检查验收、统一安排技术资料的收集归档,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全面管理。

10.1.3 按时提供业主已发图纸,及时供应甲方应提供的材料,负责原材料的检验和试验。

10.1.4 监督检查乙方劳务人员进行文明、安全施工。

10.1.5 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同时代乙方发放劳务人员的工资,代发的工资从乙方劳务费计价中扣除。为保护民工权益,甲方按下列程序发放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前,乙方必须为其雇佣的民工每人办理一个银行信用卡或存折,并将列有经民工确认的工资标准、卡号(或存折)、民工姓名的工资发放表书面报甲方。工资发放时,甲方根据工资发放表将工资直接打入民工个人银行信用卡或存折,并由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发放的工资总额进行签章确认。

10.1.6 负责审核和检查乙方劳务用工情况,监督乙方劳务用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10.1.7 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配合乙方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0.1.8 本工程甲方施工代表为 xx ,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人事如有变动,以书面通知为准。

10.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0.2.1 乙方必须按照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其所聘用的劳务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并到甲方合同部门备案。在履行合同中,应按法律法规要求为乙方作业人员提供安全劳动保护,办理各项保险,负责培训教育,预防事故发生。

10.2.2 乙方须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对进场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安全生产和爱护财产的教育,指定专人负责保卫工作,严禁偷盗现场物料。

10.2.3 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评定规范等有关技术要求及甲方指令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确保施工作业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0.2.4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包括对其设备机具、材料保管及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和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要与其他单位协调配合,顾全大局。

10.2.5 乙方施工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人员,服从甲方统筹安排,统一调动,出入施工现场要佩带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现场负责人每月必须确保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少于25天,如有事离开工地须向甲方代表请假,允许后方能离开。请假期间妥善安排现场管理事宜,否则每离开工地 1天罚款5000元。

10.2.6 乙方的机械设备在使用中发生毁损或给他人造成损失而发生的责任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10.2.7 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统一堆放材料、机具、设置标牌,符合文明施工要求;文明施工费用已含在劳务单价中,不再单独计量支付。搞好生活区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治安保卫工作。劳务人员着装统一,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8 按时提交进度报表和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否则甲方有权直接委派技术人员进行上述工作,工资不少于5000元/月·人,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列支。

10.2.9 做好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原因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各种罚款。

10.2.10 乙方要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和环境,避免因施工引起污染、噪声或其他原因等,给公众或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或伤害,因此引起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11 乙方不得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对甲方员工有腐败、威胁、伤害或欺诈行为,如果乙方有上述行为,则甲方有权提前14日向乙方发出通知后,终止合同。

10.2.12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承担下述在工程中发生的或由其引起的有关任何损失或索赔: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 (b)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10.2.13 乙方应对其为此工程雇佣的任何人员承担整个工期内的保险责任,若乙方未尽此义务,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任何费用可随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或视为到期债权向乙方收回上述费用。

10.2.14 乙方确认 xx 为派驻工地的施工代表(即现场负责人),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包括领款、领料、计价、结算、签定书面文件等一切能产生法律关系的行为,其行为后果均代表乙方,该代表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

10.2.15 乙方不得书面、口头使用甲方企业名称及其项目经理部的名称对外进行经济活动。乙方对外形成的任何与本劳务作业相关的劳动、租赁、买卖等法律关系或侵权责任,一律由乙方履行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一条 履约保证

11.1 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共计x万元(¥x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具体缴纳办法如下:在签订本协议时缴纳x万元(¥x万元)现金,在工程施工后第一次计价拨款时扣除x万元(¥x万元)。

11.2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行完毕并办理完劳务结算手续后15天内,甲方全额无息退还乙方。若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自行解除合同或因乙方严重违约,甲方对乙方清退处理时,履约保证金由甲方没收,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乙方对承担施工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金。

12.2 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进度达不到合同要求时,甲方为此多支出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可视为到期债权自乙方工程款、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12.3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每逾期一天,应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决算价款的 1 %作为逾期违约金。

12.4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将乙方清退出场,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甲方不再退还。
同时乙方在收到退场通知之日起7日内无条件退场,否则甲方有权请求有关部门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2.4.1 经甲方组织检查,发现乙方施工组织不利,可能致使进度、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发出通知书警告限期整改,若乙方仍组织不利,改善不大,甲方将向乙方发出第二次通知警告,给予7日观察期,情况仍未见改观或整改不理想时。

12.4.2 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修复,返工返修后仍达不到规定质量要求时。

12.4.3 乙方施工进度达不到要求,严重影响整个合同段工程进度,经督促、警告仍无力满足要求时。

12.4.4 乙方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12.5 关于乙方义务,甲方与业主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同样适用于乙方。因业主、监理、设计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等原因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不利影响致使乙方有损失时,甲方不承担责任;若对工期构成影响的,甲方可适当延长工期。

第十三条 双方协议的其它条款

13.1 因业主或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窝工、停工、结算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同时放弃对甲方的诉权。

13.2 甲方因乙方履行本合同受到业主、国家有关部门罚款或强令支付第三人款项等事情发生时,此部分款项视为包含在乙方单价范围内,甲方可直接从乙方工程款、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用以代付。

13.3 乙方施工中开挖出的一切矿产、文物等资源由甲方统一处理,乙方不得据为己有或阻挠处理。

13.4 协议签订后,乙方应组织足够的劳务人员和机具设备进场,保证开工后立即形成生产能力,否则逾期1天罚款10000元,逾期3天仍不能形成生产能力,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双方约定向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

15.1 《劳务人员统计表》

15.2 《机械设备明细表》

15.3 《桩基施工劳务综合单价一览表》

15.4 《甲方供应材料清单单价表》

15.5 乙方书面承诺书

15.6 法人代表授权书

15.7 安全生产协议书

以上附件必须具备齐全,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劳务竞标文件等书面文件亦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16.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决算完毕并所有款项付清后终止,但乙方始终不能免除对工程质量不合格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6.3 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xx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x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一

劳务人员(含管理人员、劳务人员)统计表

序 号

姓 名

在本合同

担任岗位

性别

户 籍

所在地

学历

身份证号码

1

2

30

附注:乙方须将表列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若出现超出表列民工,引发的法律责任如工资发放、工伤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合同附件二

机械设备明细表

序号

机械设备名称

型 号

规 格

数量

产地

进 场 时 间

备 注

1

旋挖钻机

SY150

1

北京

2

吊车

浦源25T

1

长沙

3

铲车

30

1

江苏

附注:机械设备应根据所报工期填写

合同附件三

桩基施工劳务费用单价一览表

序号

工序名称

单位

暂定工程

数量

单 价(元)

工序组成内容

1

桩径

φ 1.0 m

m

xx

2

桩径

φ 1.25 m

m

xx

3

桩径

φ 1.5 m

m

xx

附注:1、计价灌注桩长度为有效灌注桩长度(设计桩长度)。扩孔系数不得大于1.05,超方灌注砼按甲方供应材料清单单价扣除。

2、以上报价包含施工所有的人工、机械(含水、电费用)、辅助材料、税金等相关费用,如甲方提供电源,电费1.2元/度收取。(单价包含内容详细见合同)

3、甲方只负责提供砼、砼运输至现场、钢筋笼的加工制作(含声测钢管的安装,如设计有)以及运至施工现场。

合同附件四

甲方供应材料单价清单

序号

材 料 名 称

单位

单 价(元)

操 作

损耗率

备 注

1

立方米

xx

1.05

操作损耗率

以图纸设计数量为基数计算

2

施工用电

x

3

钢管

T

x

以领用数量为准,超出以此单价扣款。

合同附件五

承 诺 书

致:xx客运专线项目经理部

鉴于我单位申请承担贵公司x段部分钻孔灌注桩 项目有关工序劳务任务,在此我单位做出以下正式承诺:上述工序任务一旦由我单位承建,本承诺将成为双方签订的正式劳务合作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将对我单位发生法律约束力。

一、现场负责人、技术人员、机械设备

1、现场负责人:我单位承诺现场负责人
作为我单位受委托人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不少于25天,如易人,需提前征得贵公司的同意。现场负责人如需离开施工现场,将征得贵公司同意,否则,将承担
5000元/天的违约金。

2、施工技术人员:除保证正常的施工和管理人员以外,施工中将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测量人员,保证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否则,贵公司有权高薪聘请上述人员,所有费用和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3、机械设备数量、型号或规格及进场时间按贵公司要求和合同附件《机械设备明细表》办理;施工中若达不到贵公司或业主的要求,贵公司有权租赁或购买设备后转入我单位,我单位将承担全部费用。进场机械设备保证有良好的性能和完好率,并且保证满足施工需要,并视现场情况随时添置。

4、为了保证现场负责人、技术人员及机械设备的按时到场和正常的施工,我单位承诺合同签订前一次性交纳现金xx万元(¥xx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果我单位不守信,则可用履约保证金来支付合同规定的有关费用,我单位将无条件服从。如果我单位守信,则贵公司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二、工期

我单位承诺本工程的所有工序,按贵、我双方合同确定的工期要求完成所有工程,并达到竣工移交条件,否则我单位除愿接受甲方招标文件和本合同中规定的处罚和贵公司与业主签定的合同中的处罚条款外,贵公司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若业主对工期进行调整缩短,执行业主工期要求。

三、工程质量标准

我单位承担施工的项目,按现行的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业主招标文件、贵公司与业主合同文件、贵我双方合同文件的要求,保证均达到优良等级。

四、单项工序单价

我单位承诺:同意按贵公司与我单位双方商定的单价作为我单位的工序承包单价,详见合同附件《单项工序劳务合作费用单价表》,其单价组成已含工、机、辅助材料、运、管、安全、环保、大小临时设施、保险、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是结算的最终依据。因变更索赔增加项目价款,原则上对贵、我双方签订的合同不构成任何妨碍,与该合同的执行无关,我单位承诺不就此向贵方主张任何工程款债权,我单位完成的工程计价决算以双方签订合同的约定为准计算。同时承诺无论何种原因,上述工序承包单价不作任何调整,有关单价的不平衡(即有偏高或偏低的项目单价)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风险,由我单位负责平衡,并承担可能出现的一切风险。

五、工程款的拨付

l、我单位不需贵公司支付预付款。每月工程计价款同意按当月完成金额的80支付,待工程完成办理结算时预留结算金额的5%做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按约定支付。每月支付款前提条件是在贵公司收到业主工程拨款并扣除贵公司代我方支付的材料费和民工工资等费用后,视资金情况拨付于我单位即可。

2、如果由于业主的原因,致使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我单位承诺:不要求贵公司承担任何责任。

3、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工资权益,在合同签订后,我单位承诺为雇佣的民工每人办理个人银行信用卡或存折,并将列有经民工确认的工资标准、卡号(或存折)、民工姓名的工资发放表书面报贵公司项目部。工资发放时,贵公司项目部根据工资发放表将工资直接打入民工个人银行信用卡或存折,同时我单位以自己名义对发放的工资总额进行签章确认。自工资进入民工银行账户时视为我单位也收到此部分工程款。

我单位保证工资发放表及《劳务人员明细表》的真实性,否则愿意承担合同欺诈的法律责任后果。

六、其他承诺:

1、我单位承诺:签订合同后保证做到不转包、不分包,否则贵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将我单位清场。

3、我单位承诺:因施工产生的税金全部由我单位承担。

4、在施工工地,我单位的人员都在贵公司项目部管理之下,都将遵守国家、地方及贵公司的有关规定,服从管理和协调,不得对业主、监理、贵公司人员有辱骂、殴打、送礼等不良行为,否则每查实一次,我单位愿意接受5000~10000元/次的罚款,并同意在当月计价款中扣除。同时我单位任何人员在场内外发生的一切问题或事故都由我单位承担责任和费用。

5、我单位承诺:所有进驻项目参加施工的人员,都将按国家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办理劳保并承担相应费用。由于我单位雇用或聘用的人员发生劳动或劳资纠纷时,我单位保证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和费用。

6、无论在何时何地,我单位一定做到文明生产,安全施工,确保所有进场人员的人身安全。施工中出现的安全、质量事故,均将由我方全部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7、我单位承诺:保证向贵公司递交出示的法人授权书、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否则将承担由此引发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包括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均由贵公司没收不予退还。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六

法人代表授权书

致:xx客运专线项目经理部

本人(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作为我方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以我方名义与贵项目部商谈、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办理桩基础施工劳务(钢筋、砼部分)投标报价、签订合同、合同实施、中期支付、竣工结算和处理与之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20xx年x月至双方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且结算完毕

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如需更换委托代理人,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部,项目部在未接到书面通知前视此授权书有效。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授权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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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人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1年3月12日08:16:13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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