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有限公司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计算机设备以及相关产品的管理和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所有员工。
第三条 公司办公用计算机包含所有在公司使用办公的计算机、相关产品。
第四条 财务部门负责公司配备计算机设备采购的款项支付, 固定资产账目则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三章 计算机使用管理
第五条 设备管理
1. 所有应用软件由信息管理员检查进行安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公司办公使用计算机系统文件进行删除、修改,不得擅自重装系统、更改软件配置。
2. 不得擅自拆卸硬件设备及各种附属配件。
3. 计算机设备专机专用,不得将计算机交给无关人员使用,不得将计算机作其它用途。
4. 使用人有保护/保养计算机的义务。如有个人保养不善、违规操作等原因造成的计算机故障依具体情况追究使用人经济责任。
5. 计算机设备的相关配置必须按信息管理员指定方式设置, 严禁将公司以外的计算机和相关设备接入公司局域网或其他设备 上。如有需求应向信息管理员申请,并由信息管理员检查计算机 设备是否携带病毒并且配置是否有冲突。
6. 提高安全防毒意识。严禁访问不良网站,所有带入公司的磁盘、光盘、活动硬盘(优盘)、需刻录的的文件均需事先杀毒处理。
7. 禁止在服务器上存储与公司业务无关的数据,否则信息管理员有权直接删除。
8. 员工在职期间的各项成果均属公司所有,员工对公司数据有保密的义务,任何人不得擅自拷贝和删除公司数据,违者从严 处理。
9. 完成的项目资料应及时备份并记录存档。
10. 公司为了网络信息安全,在办公用计算机安装的各种计算机行为管理软件,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删除。
11. 采购电脑等电子设备,需针对相应岗位与信息管理员协商采购合理配置的电脑,并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及综合部领导审批后购买。
12. 各项目以及项目与总部之间调配电脑等设备,需写明固定资产转移单,并由综合部主管领确认导审批后,在进行固定资产的转移。
第六条 使用管理
1. 员工应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格按所分配的权限进行操作,任何人不得越权或以他人权限操作。
2. 严禁利用公司计算机上网发布、浏览、下载、传送诸如反动、色情、暴力及污蔑他人等信息。
3. 公司网络资源只能用于工作相关业务,严禁在工作时间(含值班时间)进行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禁止安装、运行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不得利用公司计算机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娱乐、资料收集等。
4. 如有软件使用需求必须提出书面使用申请,经由信息管理员确认无安全风险后进行安装配置。
5. 下班时应安全退出各类操作软件,并关闭计算机和电源插座。
第四章 计算机、相关设备维护及软件管理第七条 系统维护
1. 综合部信息管理员负责系统维护,计算机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并服从维修安排,维修期间超过一日,综合部将提供电脑一台作为临时办公计算机。
2. 办公用计算机出现重大问题需要维护的,由信息管理员提出书面报告和实施方案,填写维修申请报公司领导研究批准后方 可实施,并做好维护和档案记录。
3. 更换增减计算机,拆装计算机硬件,必须请信息管理员处理,安装办公系统软件等需报信息管理员核准后安装。
4. 公司购置软硬件设备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的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必须归入综合部档案室保存。
5. 电脑控制室/机房禁止无关人员出入。
第八条 硬件维护
1. 爱护使用计算机设备,严禁在计算机及外设周围堆放影响散热的物品。
2. 严禁对出现故障的计算机设备做拍、打的违规行为。
3. 由信息管理员定期进行设备保养、检修。
第九条 软件管理及维护
1. 所有软件需通过正规经销商并购买且须为正版软件,公司杜绝一切盗版软件,购买时须填写软件申请表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购买,同时需由综合部信息管理员进行安装。
2. 计算机杀毒软件需经公司统一购买,且应定期为计算机进行病毒查杀。
3. 系统运行或软件操作中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信息管理员进行查看维修。
4. 由信息管理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员工计算机使用情况。对违反制度的行为经提醒无效的,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
第十条 网络维护
1. 公司网络的规划、网络结构设计、建设和维护由综合部统一管理。
2. 信息管理员有权不定期的对公司网络应用及计算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五章 使用安全
第十一条 员工不得在计算机上大量存储个人数据,不得随意删除、格式化计算机上的工作数据。
第十二条 工作文档应分类存放,重要文档定期做备份。
第十三条 不明邮件应给予删除处理,不要打开不明邮件及不明邮件所带附件。
第十四条 员工应定期使用杀毒软件进行全盘杀毒,避免因感染病毒所带来的损失。
第六章 处罚规定
第二十五条 对蓄意破坏网络正常运行、窃取网上保密信息的个人做辞退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对利用公司网络散布淫秽信息、破坏社会秩序或做不正当政治性评论的个人做辞退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对离职人员擅自删除/格式化计算机数据的,根据损失情况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或其他的,依具体情节由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以总经理批准生效的方式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 凡违反本管理规定,造成各种不良后果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由当事人承担经济赔偿的同时,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 我的微信
- 这是我的微信扫一扫
- 我的微信公众号
- 我的微信公众号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