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各类统计报表的报送要及时,季度报表要在本季度结束后5日内报出(第四季度报表以年报表代替),年报要在年度结束后10日内报出,临时性及其它统计报表的报送按具体规定报送。
8、统计资料应分类存档,妥善保管,统计人员变动时,部门负责人要组织好工作移交,签署移交手续,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9、各单位劳务主管部门要做好与单位内部其它部门的工作协调,保证各种统计数据在部门之间的相互一致。
10、对拒报统计报表的单位和有关人员,由上级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报送不及时的统计人员给与警告,屡次报送不及时的调离统计工作岗位。
第十一章 劳务管理检查考核
第七十八条 检查考核对象:局属各单位、各级劳务管理的工作者。
第七十九条
主要检查考核内容:
1、施工分包管理体系建设:公司农民工管理协调领导小组,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处理小组,项目劳务管理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岗位职责,劳务管理员配备和持证上岗。
2、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分包企业职工花名册,农民工身份证、劳动合同、技能等级证书,分包企业工人工资发放记录表,入场教育培训记录,综合保险缴纳情况,确保相符统一。
3、分包商资信管理: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外阜施工许可证等,分包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和工资管理制度、其他管理制度,分包合同和劳动合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分包企业规范用工承诺书。
4、分包合同管理:分包合同签署的及时性,分包合同双方的法律地位,分包商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是否满足分包内容和合同额等要求,分包合同内是否有农民工工资保障等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条款。
5、施工分包招议标管理:工程施工分包使用计划表,工程施工分包申请表,项目施工分包招议标台帐,招投标文件、开标记录、评标报告等资料。
6、合格分包商管理:公司合格分包商的子名录、局合格分包商名录,分包商考核评价情况,分包商在局ERP系统注册资料,局属劳务基地队伍使用情况。
7、施工现场劳务管理:现场施工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方案,施工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检查记录,现场劳务纠纷处理记录台帐,现场劳务管理门禁系统,ERP系统和劳务管理软件的使用,施工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报表。
8、生活区劳务管理:宿舍和食堂管理制度,食堂操作人员的健康证和上岗证,食堂炊具、餐具等卫生健康状况,生活区冷热水供应保障,生活区专职保洁人员配备,生活区盥洗设施配备,生活区整体规划,宿舍人均面积不低于3m2,宿舍实名制管理。
9、分包商对项目的考核评价:施工组织、技术指导、廉政建设、分包结算、工程款支付等内容。
第八十条 检查考核体系
考核实施分级管理。局负责子公司、直营公司的考核。子公司、直营公司负责对其下属单位进行考核。
第八十一条
考核时段
考核分为不定期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定期考核权重为40%;年度考核权重为60%,由考核部门做出综合评价。
第八十二条
考核评比办法
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指标设置不同的权重并确定相应的分值,按照(附表25:项目劳务管理情况检查记分表、附表26:公司劳务管理情况检查记分表)考核标准进行评价打分。
第八十三条
考核等级划分
考核划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考核得分95 分以上为优;85-94 分为良;75-84 分为合格;74 分-60 分为基本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八十四条
奖励办法
对年度综合考评为优秀的单位,由局通报表彰;得分前三名的单位按照局同业务竞赛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同时对综合考评为基本合格以下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两次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单位,建议所在单位调整管理人员。
第八十五条 劳务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
1、局劳务管理先进单位评选
各单位及时对本单位劳务管理工作进行年度总结,填好《劳务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并于12月15日前报局工程管理部。
(1)评选范围:局属各子公司、直营公司;
(2)评选组织:局工程管理部根据全年的检查考核结果,组织劳务管理先进单位的初评工作,报请局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3)奖励标准:对评为劳务管理的先进单位,局年初工作会通报表彰;
(4)奖励名额:按照考核结果每年评选3-5家劳务管理先进单位;
2、局劳务管理先进工作者评选
(1)评选范围:局属各单位从事劳务管理工作的人员;
(2)评选组织:局属各单位在12月15日前,推荐1名劳务管理先进个人,填好《劳务管理先进工作者申报表》并附劳务管理先进事迹材料报局工程管理部,由局工程管理部组织评选;
(3)评选标准: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局和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的文件政策;积极组织劳务集中采购和施工分包招议标工作;积极推行劳务基地化管理,积极引进劳务基地队伍;较好的完成年度量化目标;施工分包队伍考核及时准确;报表报送、市场价位收集及时准确;积极推广局劳务管理软件和ERP系统;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措施有力;积极推广劳务管理门禁系统;积极组织开展农民工技能等级培训。
(4)奖励办法:按照考核结果全局每年评选出的局劳务管理先进工作者,由局年初劳务工作会通报表彰。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八十六条 局属各单位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八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八十八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局工程管理部。
第八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下文件作废:
-
中建八局劳务基地管理办法(局法字〔2004〕76号)
-
中建八局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局工字〔2004〕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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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八局劳务作业分包管理办法(局工字〔2004〕234号)
-
中建八局施工分包招(议)标管理办法(局工字〔2004〕235号)
-
中建八局劳务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局工字〔2005〕39号)
-
中建八局施工分包统计制度(局工字〔2004〕316号)
-
中建八局关于规范劳务公司管理的指导意见(局工字〔2005〕206号)
-
中建八局施工现场分包队伍管理办法(局工字〔2005〕243号)
-
中建八局施工分包管理业务系统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局工字〔2005〕202号)
-
中建八局工程项目劳务管理导则(局工字〔2007〕157号)
-
中建八局劳务用工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局建字〔2007〕413号)
-
中建八局劳务公司用工管理办法(局建字〔2007〕414号)
附件:
附件1:建筑劳务基地合作协议书
附件2:施工分包合作意向书
附件3:中建八局施工分包招标文件
附件4—1:中建八局施工分包招标评标计分标准
附件4—2:中建八局施工分包招标评标评委计分表
附件4—3:中建八局施工分包招标评标得分统计表
附件4—4:中建八局施工分包项目招标开标程序
附件4—5:中建八局施工分包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附件4—6:施工分包工程招标投标表格及填写说明
附件4—7:拟选投标人名单
附件4—8:专业分包投标书
附件4—9:劳务分包投标书
附件4—10:开标会议签到表
附件4—11:评标报告
附件4—11:中标通知书
附件5:建筑劳务企业规范用工承诺书
附件6: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附表:
附表 1:项目分包商考核计分标准表
附表 2:项目分包商考核计分表
附表 3:公司分包商评价记录表
附表 4:公司分包商综合评价记录表
附表 5:劳务:专业合格分包商名录
附件 6:分包商辞退报告
附表 7:分包方满意度调查表
附表 8:分包方满意度调查报告
附表 9:工程劳务、专业分包计划表
附表 10:工程劳务、专业分包申请表
附表 11:公司施工分包招议标台帐
附表 12:分包商登记表
附表 13:劳务工人进退场登记表
附表 14:劳务工人出勤记录
附表 15:项目现场劳动力情况统计表
附表 16:分包队伍退场登记表
附表 17:劳务工人工资发放记录表
附表 18:劳务用工人数及劳动报酬支付情况统计表
附表 19:劳务管理情况统计表
附表 20:劳务管理人员情况统计表
附表 21:目前现场使用的专业分包商名录
附表 22:目前现场使用的劳务分包商名录
附表 23:劳务工工资支付情况
附表 24:劳务基地分包队伍使用情况统计表
附表 25:项目劳务管理情况检查记分表
附表 26:公司劳务管理情况检查记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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