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劳务基地管理
第十三条 建筑劳务基地化管理,是指政府劳动和建设主管部门对当地建筑劳务实行统一组织、培训、输出、施工、协调、回归等全过程的系统管理。以建筑劳务企业为载体向总包单位成建制输出劳务,从事施工分包活动;或者向国内外工程项目定向输送经过培训的劳务工人,由总包单位负责管理。
第十四条 通过劳务供需双方协商,逐步建立定点定向、专业配套、双向选择、长期合作的新型劳务关系,形成企业与基地相互依托、相互选择、协调发展的劳务管理机制,发挥劳务基地在提供各类建筑劳务的主渠道作用。
第十五条 劳务基地实行集中管理。局负责劳务基地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劳务基地的选择和建立,劳务基地的考核评价。公司根据本单位施工生产的需求,负责在局建立的劳务基地选择劳务队伍。
第十六条 选择劳务基地的基本条件
1、农村剩余劳动力多,建筑劳务资源丰富,劳务市场价位较低等。
2、当地有主管部门和健全的建筑劳务输出管理体系。
3、分包队伍资源丰富,且具有相应得劳务资质和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
4、劳务人员素质较高,具备一定的专业特长。
5、当地有与劳务输出规模相适应的培训机构。
6、能积极配合劳务输入企业做好输出后的保障和回归安置工作。
第十七条 建立劳务基地的程序
1、局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相应单位和部门对输出地进行实地考察。
2、符合规定的标准后建立"试点劳务基地"并引进劳务。
3、局和劳务基地主管部门对引进的劳务进行跟踪考察,建立考察档案。
4、对"试点劳务基地"考察合格的劳务基地,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后建立劳务基地关系,签订协议书(附件1:中建八局劳务基地合作协议书)。
第十八条 劳务基地管理主要工作
1、积极推行劳务基地化管理工作,设置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
2、根据全局生产任务的需要和内部管理能力,适度确定建筑劳务基地的数量,并制定劳务基地动态管理机制,适时新建和解除劳务基地,建立劳务基地劳务资源管理台帐。
3、根据施工生产的需求,加强劳动力计划管理,对劳务基地劳务人员优先安排,优先使用。
4、巩固和发展与劳务基地和输出企业的合作关系,稳定合作队伍。
5、对劳务人员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体贴,协助搞好学习培训,及时结算劳务费支付,以及监督劳务工工资支付。
6、全面负责劳务基地队伍的综合管理工作。按照局分包商管理要求,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年度综合考评,并通报劳务基地管理部门。
7、建立劳务基地主管部门和劳务企业的定期沟通交流机制,互通信息和需求,及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
8、全局每年组织劳务基地合作情况的综合评价,表彰先进劳务基地,解除合作质量不高的劳务基地协议。
第四章 分包商管理
第十九条 分包商的注册管理
需要注册的分包商,由公司劳务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和评审鉴定,并将鉴定意见及相关资料报局主管部门,经审查符合要求后,由公司负责注册登记,报局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时更新合格分包商名录。
第二十条 分包商的考核评价对象
1、所有在我局现场施工的分包商,公司都要组织项目部进行考核评价。
2、合格分包商名录中没有在我局施工的分包商,只需公司进行评价。
3、连续2年未在我局施工的分包商,要在合格分包商名录中删除,需要使用必须重新组织考核评价,纳入合格分包商名录。
第二十一条 分包商的考核评价频次
1、项目部每季度,对在合作的分包商进行季度考核,分包工程结束时对分包商工作表现进行总体考核。
2、公司每半年,根据项目部考核结果,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分包商进行评价,评价记录由公司劳务主管部门保存,作为年度全局集中评价的依据。
3、局每年组织一次分包商集中评价,对公司分包商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审定。
4、平时增减合格分包商,公司按季度上报局总部,更新局合格分包商名录。
第二十二条 分包商的考核评价流程
1、考核评价采用项目部考核、公司评价、局总部审定的原则。
2、项目部根据项目分包商考核计分标准(见:附表1)开展考核,并填写项目分包商考核计分表(见:附表2)。
3、公司根据项目考核结果,组织相关部门对分包商进行评价,并填写公司分包商评价记录表(见:附表3)和公司分包商综合评价记录表(见:附表4)。
4、根据公司上报的考核评价结果,局主管部门组织综合审定。
5、审定合格的分包商,进入局合格分包商名录(见:附表5)。
6、审定为不合格的分包商填写分包商辞退报告(见:附表6),辞退报告由公司统一编号,必要时附辞退原因的证明材料,并在合格分包商名录中删除。
6、考核评价的依据资料由公司劳务主管部门保存。
第二十三条 分包商的考核评价内容
1、项目部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分包队伍"四化一监督"、队伍整体素质、工程质量、工期、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建立工会、与劳务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分包商对劳务工人工资支付、与我局工程管理人员工作配合、遵纪守法等情况。
2、公司评价内容
根据项目部上报的考核情况,重点评价分包商的资质资信、管理体系、施工能力、机械装备、劳务力量、管理力量、业绩资料、工人管理等。
3、局审定内容
根据公司上报的评价意见,审核分包商在全局各单位的施工业绩、信守履约、协调配合、管理水平、整体素质、负责人诚信等内容,综合考核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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