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职责划分
负责全项目施工用电手续的报建、审批、用电总容量的核定工作;负责根据施工实际合理布置变压器的位置;负责协助地方电力安装公司设计并网方案及施工;负责检查各作业分部的高低压电力运行、节约降耗及安全情况;负责每月将地方电力管理部门结算的用电费用分摊到各作业分部。
7.1.2 作业分部职责:
7.2 用电规定
7.2.1 各作业分部必须配备一名专职电工,严格遵守各种有关的操作规程,做好电力运行记录,变压器台附近不得堆放杂物,并设好防护栏,悬挂“严禁攀登,高压危险”禁示牌,配置专用灭火器及高低压安全用电工具。
7.2.2 各种用电设备必须全部采用外壳保护接零。
7.2.3 停送电时,一定要指定专人联系停送电,停电作业时一定要闸箱上挂“因故断电,严禁合闸”的工作牌或设专人看守,否则严禁作业。
7.2.4值班电工交接班时,必须对工地闸刀箱,电线路进行检查,防止发生以外。
7.2.5 各办公室和工班不准私自接电,如造成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后果自负。未经项目部允许各工点任何个人和电工严禁向局外单位和当地居民转供电,否则发生用电事故后果自负,除加收电费外,并处以罚款。
7.2.6 大功率电机启动要采用减压启动方式,并要加过载保护装置,对于长时间停止使用的电器设备电源线和开关要及时拆除。
7.2.7 工地上使用的配电箱必须要安装门锁,对于闸刀上使用的保险丝要符合标准,严禁用铜丝或其他金属材料代替保险丝。
7.2.8 所用低压线路必须安装漏电自动保护器,否则不得送电;
7.2.9 所有用电设备或开关处均需标识“有电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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